第82章 咸鱼南下

就是钱下的有点快。

不过这也没有关系,陆孟的钱,这一些只是冰山一角。她可以像这样一辈子吃吃喝喝,她攒下在将军府中的那些钱都花不完。

而且因为一路都是男装,猴子又武功高强,他们没有碰上过任何的麻烦,没有什么不长眼的人调戏“小娘子”。

陆孟倒是因为扮相俊秀阴柔,莫名其妙地合了这个世界对男子的审美,在路过城镇的时候,偶然间被风卷起了帷帽,被女子笑嘻嘻地扔过手绢和香包……

行路十几天,陆孟已经能非常利落地照顾自己,发髻梳得又快又好,还能顺手把猴子的头发给弄了。

两个人相处得就像一对亲兄弟,猴子跟陆孟坦言,他这一辈子没跟一个人相处得这么愉快过。

他现在已经不管陆孟叫二小姐了,而是叫二妹。

因为赶路方便就叫她二弟。

他的年岁比陆孟长了那么一点点,就多了几个月,两个人掰扯了好几天,最后还是陆孟妥协了。

做不成自己属下的姐姐,做个妹妹也成啊,毕竟一路上都是被他给护着呢。

陆孟主要纠结的点在于……“他”现在是个弟弟。

不过这个世界不知道弟弟有其他的含义,陆孟也就不再纠结了。

骑马到底比坐马车要快多了,而且他们抄的还是近路。

猴子简直是一个地图,他对南疆的感情格外的深厚,所以去往南疆的路他知道无数条。

两个人在路程行进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设法传信去了南疆。

南疆现在有些乱,百里王的残部依旧非常的多,时不时就会窜出来作乱,扰乱百姓安生。

虽然有军队一直驻守,但是这些作乱的人平时扮作百姓,军队的人也没有办法挨家挨户的审讯。

就只好对于来往南疆的人严加审查,在南疆入口设下了道道关卡。

这个时候去南疆,没有人接,没有正儿八经的入关手续,盘查会非常非常的繁琐。

陆孟没给长孙纤云送信的时候还能当成游山玩水,给长孙纤云送完了信,就已经恨不得自己是一支箭,直接被谁一拉弓就送出去算了。

两个人又开始日夜赶路,路途当中遇见特别好玩的才会停下来。陆孟这段时间已经适应了不少,骑马越来越熟练,连扮作一个男子也越来越熟练了。

有一天陆孟坐在那儿,姿势有一些“大敞四开”,猴子坐在她的对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都没有他的妹妹那么豪放。

忍了忍实在是忍不住,用手顺着自己额角冒出来的小青筋,压低了声音说:“注意一点吧,你好歹……”是个女子。

陆孟也没意识到自己这几天越来越放浪形骸。

她低头看了一眼连忙把袍子扯过来盖住,然后向后一靠,手放在椅背上坐得不端不正,一只脚脚腕搭在另一只腿的膝盖上面,还颠了两下,十足十的浪荡公子作派。

她扬了扬下巴,说:“猴哥觉得我这样如何?”

自从两个人哥哥妹妹的论好了之后,陆孟就非得管猴子叫猴哥。猴子也根本不知道猴哥还有其他的说法,索性就由她去了。

陆孟还问过他,为什么武器是长刀而不是棍子。

猴子说:“棍子杀伤力太低而且容易断。”

陆孟当时笑得像一个智力有问题的人,她对猴子说那是因为你用的不是金棒子。

猴子就觉得她放纵的都没型了,到了南疆之后长孙副将见了,搞不好要责怪她。

就像此刻,猴子在真情实感地替她担忧。

“我觉得你怕是……”猴子压低着一些声音说:“除了建安王之外,嫁不出去了吧。”

陆孟顿时又是一阵有病的笑声,十分的疏朗,把旁边唱曲儿的小女子的眼光都给勾过来了。

陆孟一看有人看她,更是人来疯,毕竟她从没发现自己在女人里面也有市场。

陆孟穿越这一年虽然刀光剑影,但向来吃好喝好,嘴里嘟囔着还要发育,倒是真没耽误,竹子拔节儿似的,长到了大概一米七多的样子。

这世界上她这样的身高的男子,想娶媳妇还真的不难。

所以陆孟对猴子说:“猴哥说错了,我不打算嫁人……”

陆孟说着还对着唱曲儿的那个小姑娘抛了个媚眼,扔了几个铜板过去,对猴子说:“我说不定会娶个媳妇儿呢。”

猴子表情抽搐,陆孟又开始喝酒。

她最近偏好一些果酒,或者是各种桃花梨花酿的酒,劲儿不大,喝了之后晕晕乎乎地骑马简直爽翻了。

当然了也从马上摔下去过,但是有猴哥在身边呢,虽然他没有齐天大圣那么厉害,可是他的轻功超绝,长臂一捞就能把她捞住。

陆孟根本就不用在乎自己会不会从马上摔下去被踩踏,她是真的非常感激猴子,准备到了南疆之后,让姐姐给猴子好好安排个好差事!

这种心中有方向,手里有美酒,脚上无锁链,翅膀随便颤的生活,实在是美得让人心醉呀。

陆孟想如果她从一开始穿越过来的时候,就没有嫁给什么建安王,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嫁人,绝对想尽一切办法在家做一个老姑娘。

也就不用之前那么费尽心机,想要过点好日子还要把脑袋放在刀刃上了。

距离南疆越来越近,陆孟的心情就越来越好。长孙纤云已经传来了消息回话,说会派一队人出城接她。

陆孟收到了姐姐的回信之后,更是整个人像一个弹簧一样连走路都在地上弹来弹去,一个人就能弄出一个戏班子的效果,经常让猴子扶额。

有一次他忍不住问陆孟:“你这种性子,是怎么得的建安王的宠爱?”

不过猴子问完之后他就笑了,因为不需要陆孟回答,他已经有答案了。

如果你跟一个人在一起,你整天嘴角都放不下来,每天听到的都是开心的事,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从她嘴里说出来就特别有趣。

哪怕就只是阴天下雨蚂蚁搬个家,也能被她描述成一整个家族的兴衰沦亡。

你和她在一起听到的是畅快的笑声,被大雨淋湿了,她从不会抱怨天气太差,而是抱怨自己没带皂角,不能顺便借着疾风骤雨洗个澡。

就连阴天下雨不赶路的时候,凑在一起说说笑笑都有趣极了。

没有人会不喜欢跟这样的人在一起。

猴子对陆孟没有任何男女之情非份之想,但他已经一路上不知不觉地真的将陆孟当成了亲人。

她从来不会扭扭捏捏地说什么给你添麻烦了,她甚至会给你找一些小麻烦,让你的眼光总是不自觉地追随着她,担心着她。

虽然她的一举一动和大家闺秀没有任何关系,但若是得妻如此,每天开心还开心不过来哪有工夫管是不是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