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了。
反而两相安静。
一时间默默无语。
人既是容易忘记的动物,又是最容易记起的动物。
刚才枪林弹雨中,他们把先前的争吵斗气忘得一丝痕迹也不留,此刻默默相对,那过往的不愉快却像经了发酵,不但回来了,而且很是鲜明。
为了林奇骏而打响的冷战。
让人心冷意冷的绝情话。
欲和好而被拒绝。
小花厅里的喝酒调笑。
还有,昨夜那不伦不类,近乎无赖的大醉。
安静就如无形的蜘蛛丝,缠绕着白雪岚,尽管他的心如钢铁,能眼也不眨地连杀六人,但这一刻安静,却足以让他钢铁般的心沉重,而且不安。
一瞬间他甚至有点脸红,羞愧于惊觉自己做了许多不好的事。
费尽了心血去求一个人的爱情。
既然蒙天所赐,得到了,他应该小心翼翼的,应该如对待眼珠子一样爱惜的。
那他为什么要为了一个废物般的林奇骏,去恼宣怀风?去让宣怀风受委屈呢?
区区一个大兴洋行,在他白雪岚眼里,算什么玩意儿。
拿一万个修理大兴洋行的机会,也比不过宣怀风一刻的高兴。
白雪岚忽然明白自己是不会数学的,这多么简单的一道题,竟不会做了。
可是,他爱的人心思何等敏感,他说的那些污人耳朵的话,恐怕宣怀风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了。
白雪岚正想得惶恐,却感觉一只手伸过来。
他抬起头,看见宣怀风也正抬眼瞧着他。
宣怀风却没说出兴师问罪的话来,握了他的手,微笑着问:「你还要生我的气吗?」
黑润的眼珠,彷佛好强而美好的小鹿一样晶莹剔透,没有一丝杂质。
白雪岚的心一颤,陡然融化在这片清澈的眼神中了。
有什么在他血液里分离出来,那彷佛就是人灵魂中最轻最柔软的部分,那部分带着他飘开,远离了乱世所有的冷硬和腥味。
不仅仅是快乐。
那是远远超出于快乐的东西。
他这些年要找的,就在那么一句微笑着说出的话中找到了。
白雪岚五指微微发颤,把脸靠过去。
宣怀风误会了他的意思,红着脸,把唇轻轻送上去。
这是极妙的误会,白雪岚也没有解释的打算,顺理成章地唇贴上唇,温柔、深入地吻着。
舌和舌之间敏感的摩擦,让身体里泛起一阵阵甜美荡漾。
于是,便了悟。
这人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