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肚子饿了,他找不到吃的……

算了不吃了,他选择睡一觉,偏偏山洞也不是一个能睡人的地方,洞外滂沱大雨,空气中潮湿的水汽细细密密地钻入他的骨髓。他只能抱着自己的胳膊,开始取暖,他好饿好冷。

这时候郑思源总算意识到了不对劲。

“我越狱的行为是正确的吗……”他喃喃自语,声音微弱又绝望。才第一天他似乎就感觉到了,躲藏和逃亡不是光有一个地方就行。

另一边曾嘉礼则躺在一个上世纪修建的破败木屋里,这是他很早以前就精心找到的一处落脚点。他点燃了蜡烛,蜡烛温暖的火光瞬间驱散了黑暗中。

曾嘉礼很淡定,他放下了自己逃离城市前购买的物资。

里面是一些矿泉水和方便自热食品,足够他生活半个月。他还找了一个火盆,往里面塞入了不潮湿的木头,点燃了火焰。

木屋很快变得温暖和明亮。

曾嘉礼并非仅此而已,他还搞了一套衣服被子和简陋的生活用品,钉子和铁锤,覆盖在地上。他低头,在蜡烛的火光下,全神贯注地阅读一本书,这本书叫《自然:荒野独居》,讲述了一个背包客想忘却现代喘不过气的节奏选择回归山林,一开始这名背包客无法适应野外生存,渐渐的他克服了许多困难,选择和自然和解,与自然融为一体。

主人公开始靠山靠河吃饭,猎取食物,他选择不断地自我耕种,抵御野兽自给自足,并且建造一间独属于自己的庇护所。

他把自己的日子经营成了一处与世隔绝的桃花源,远离喧嚣回归平静,就像是鲁滨逊漂流一般。

曾嘉礼喜欢阅读这类书籍,也从骨子里说明了他的想法。

他跟同伴说,他要去深山,并非突发奇想,他很早以前就产生过这个念头了。

阅览越多文章,饱读越多学术,他更加厌恶所有科技的产物,他认为这些高科技早就绑架了人类,让人类变成无法自理的废物,他早就想回归山林,像曾经农耕生活一般。

这里虽然偏僻外加远离人群,可他相信自己会长长久久的生活。他不要电灯、电话和手机,他可以只点蜡烛看书,取暖和做饭上,他可以自己砍柴,未来的食物来源,他可以自己种植、采摘野果或者去捕猎动物。这种原始生活对于习惯了工业便利的普通人来说也许很难接受,可曾嘉礼稍微联想,只感觉到了一种与世隔绝的幸福。①

科技水准只是倒退几十年,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

大自然空气中草木的芳香让他呼吸畅快,他会观测天象,他可以根据大自然的频率调整自己的生活。

非必要不下山。

曾嘉礼这样想,他希望自己一辈子也不会落网。现实中他也确实成功了。

偏偏世界线变动了,七天后,雨水初歇,天空湛蓝剔透,连绵起伏的群峰之间,忽然响起了直升飞机螺旋桨声音,整个山林里惊起无数的鸟雀,也打破了他的隐居之梦。曾嘉礼心里一惊。

他开始流窜逃跑,可似乎有一种神奇的东西牵引着他,无论他跑到什么地方去,下一秒总有警察紧随其后,将他逮住只是时间问题。

这不可能!!!

警察怎么知道他在这座山里?

曾嘉礼既惊且慌。

根据江雪律的指示,数架警用直升飞机飞上云霄,直奔山林,不间断地对附近进行巡逻喊话,很快就发现了目标。

而另一边,郑思源还在瑟瑟发抖,他不知道自己的同伴已经落网了,他早已经后悔自己越狱。

他自认自己不是一个胆大的人,在团队中也是没有主见的应声虫。他这样的人,一旦被抛弃,没有人指点方向,简直无法存活下来。

他不知道怎么办,自己没有食物,快要饿死了。

无论躲到哪里,好像都有人。

也许越狱是错误的,他逃得了一时,躲不过一世……如果警察不来抓他,他都产生自首的想法了……

一群警察来到山脚下,其中混了一个高中生,吸引了不少村民的注意力。

“怎么啦警察同志?”村长不明所以,很紧张地走上前。这附近是偏僻的农村,临近一座未开发的野山,村里除了农田和民房,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