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该死的破路,我的拖鞋!”

“……”真是一如既往地煞风景,迟清赫收起分享欲,手电筒一照,笨鬼白嫩的俩脚丫全踩在泥坑里,髒得他犯了洁癖。

“快帮我弄出来!”荣泽命令道。

看笨鬼傻站在泥坑里,迟清赫将光线一转,照着他旁边一块空地,说:“你跟拖鞋黏一起出不来了?边上站着去!”

“……哦。”荣泽反应过来,光脚走到边上站着,见迟清赫蹲下去捞出两只髒兮兮的拖鞋,嫌弃得直皱眉,“髒死了。”

迟清赫把拖鞋扔过去,甩掉手上的泥水,也是嫌弃得不行。这笨鬼没一刻能消停,长这麽大应该挺不容易。

“都是你的错!”荣泽麻溜地甩锅,“谁让你掏鸟窝了,鸟有什麽好玩的!”

迟清赫:“……”都哪跟哪?还给鸟打抱不平了。

荣泽哼着气穿上拖鞋,清洁魔法一使,脚和拖鞋瞬间干干净净,眉头舒展了,谁知面前伸过来一只泥手。

“给我弄干净。”

“不给,你回去洗澡。”他扭头拒绝,自顾自往前走。

小白眼狼,迟清赫看透了,大步追上去,“也行,我擦你衣服上,你衣服都我洗的。”

“滚犊子!”荣泽咧着嘴乐,撒丫子就跑。

“慢点,别摔了!”迟清赫操碎心地跟上。

人字拖跑不快,荣泽没跑一会儿便停了,回头看到迟清赫髒污不堪的裤腿和鞋子,莫名觉得人类真可怜。

寿命短暂就算了,活着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工作赚钱,买菜做饭,洗澡做家务,完全用不了魔法,多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