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主音吉它从台上下来,围着陆臻称兄道弟大喊知音。是的,今天晚上刚刚开场的时候,他也发出过同样的感慨。
摇滚小青年的交情很好攀上,先说说你喜欢的乐手,再说说我喜欢的乐手,最后痛骂一下现状,吼几句摇滚已死,马上就成了知交故旧。
主音听说陆臻原来打过鼓,立马拉着他上台去试。陆臻正愁没地儿排解,挑了几个曾经练到熟透的曲子,趁兴一通狂飚。这不是什麽出名的摇滚吧,也不是什麽大城市的酒吧街,大家进门喝酒求得就是个热闹,陆臻这番半生不熟的技艺已经算是高超。
“这也太乱来了。”夏明朗失笑。
“乱来就对了,又摇又滚的哪能不乱。”陆臻发洩完毕,心平气和,慢慢地喝着酒:“你输了。我看到你了,你却没看到我。”
“嗯,要罚点儿什麽?”夏明朗最近一直在想,如果当年他的试训教官是陆臻,那成绩是不是会更好些?恐怕是不会的,他对陆臻毫无敬畏,只有浓烈之极的爱与信任,连惩罚都令他感觉到甜蜜。
陆臻擡手勾住夏明朗的下巴:“妞,给爷唱一个。”
“我五音不全的,没关系麽?”夏明朗面不改色。
陆臻想了想:“也是,听你鬼吼还不知道是谁罚谁。那不如这样,爷给你唱一首吧……”
夏明朗笑了:“听你唱歌可不算受罪。”
陆臻撑着吧台的桌面弯腰看向夏明朗,环境吵杂,他的声音又低,几乎贴在了夏明朗的耳垂上:“我乐意。”
主音吉它对陆臻的去而複返表示惊喜,陆臻跟乐队交流了几句,不一会儿,店里的跑腿从后门挤进来,递给陆臻一件大红色的t-恤。
“一块红布。”陆臻站在立麦前面高喊,徒手撕开棉质的t-恤,拉出一块红布蒙到眼上。这手很炫,极具舞台效果,引得台下欢声雷动。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你问我看见了什麽,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这首歌曾经在夏明朗的少年时代大红过,街头巷尾无人不知。但原唱的唱腔古怪,夏明朗不是摇滚青年,从来没听清过歌词。此刻,当陆臻的歌声响起,夏明朗几乎认不出它本来的面目。
陆臻没有采用老崔那种好像随时会断气的唱法,他的声线清澈悠扬,在高音区略带一点金属质的沙哑,即使唱得温柔缠绵,也仍然是有力的,歌声里缠绕着情愫,却不是丝质的线,而是钢质的缆。
“我的手也被你攥住你问我在想什麽,我说我要你做主。我感觉你不是铁,却像铁一样强和烈。我感觉你身上有血,因为你的手是热呼呼……”
夏明朗记得这不是一首情歌,却不明白为何听起来如此深情,每句歌词都像是写给自己的,那麽合衬,妥贴得让人眼眶发热。陆臻握着立麦唱得浑然忘我,歌声惊豔了衆人,人们安静下来不约而同地仰头望着他。
然而,陆臻用红布蒙眼,全场只有一个人知道他在看着谁。
“我感觉我要喝点水,可你的嘴将我的嘴堵住。我不能走我也不能哭,因为我身体已经干枯。我要永远这样陪伴着你,因为我最知道你的痛苦……”
陆臻蒙着眼睛,就那样反複唱着最后一句从台上跳下来,他只有模糊的光感,却不担心自己会走错方向……夏明朗总会在前方等着他的。有胆大的姑娘伸手去拦他,把酒往他手里塞,陆臻笑着躲闪,直到撞进一个扎实火热的怀抱里。
“臭小子。”夏明朗的声音极低,低得像呻吟。他伸手拉下陆臻蒙眼的红布,跌进一片亮如晨星的光采里,那双眼睛里泛着波光,说不清是泪水还是汗水,然而兴奋的,欢喜的。
夏明朗恍然有种错觉,他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是在成亲了:新娘从轿子上走下来,在前呼后拥中跨过火盆,人们欢呼着尖叫着,四处都喜气洋洋的。红布落下,他看见那个人,那双眼睛,在笑着……
“宝贝儿。”夏明朗用力抱住了陆臻,很用力地抱了抱,勒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真想用我的嘴把你的嘴堵住,让你再也不能走也不能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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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明朗在情绪激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听到巡回音响里有个嗓子在吼:“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起哄神马的,大家最喜欢了。远处不明真相的群衆被这种情绪带动,兴奋地附和着,很快的,“亲一个”的声浪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夏明朗无比迷茫地擡起头,感觉有些奇幻。
“我操,男的啊!”主音吉它惊叹了一声,台下黑乎乎一片,夏明朗的脸被陆臻挡住,他是真没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