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知道了。”
“出去工作吧。”
“好的。”
麦家恒一点也不怀疑冯逸的话,只是抱着盒子走出去的时候,在心里小小的感慨了一下,这间公司的待遇真是不错啊。
其实他的第一感觉是对的,这部手机真的是冯逸自己掏腰包买来送给他的。
昨天开完会出来,冯逸看见他手机坏了,当时就在心里做出了一个这样的决定,之后便吩咐唐小全出去买一部手机。为了不引起他的怀疑,冯逸还特地叮嘱唐小全买一部价格不太贵、简单又实用的手机。冯逸知道,无缘无故的,他肯定不会接受这份礼物,所以才找了个借口,让他心安理得地收下这部手机。
也许是因为喜欢,所以冯逸想要对他好。至于他知不知,这一点也不重要,只要看见他开心,冯逸便觉得开心,只要看见他笑,冯逸便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进了办公室,麦家恒首先把手机从盒子里拿了出来仔细端详了一番。
很普通的牌子——诺基亚。
直板耐摔型,没有半点修饰,看起来简约大方,他挺喜欢的。
接着他把冯逸的手机号码输入进去,想了想,没忍住,给对方发去一条短信。
手机很实用,谢谢你。
没过多久,短信就回了过来。
你喜欢就好,别谢我,要谢就谢公司。
麦家恒盯着这条短信直乐呵,他知道冯逸的老毛病又犯了,他似乎能想象出对方那副别别扭扭不愿接受别人道谢的样子。他恶作剧似的回了一个鬼脸过去,然后就去工作了。
而与他一墙之隔的冯逸,看到这个鬼脸之后心里突然有点发虚,不禁怀疑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作为一个新人,麦家恒的工作量并不是很大,他把冯逸安排的事情做完后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可是为了充实自己,他总想着给自己找点事儿做。看报表、看营销策略,带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执着劲儿他一步步地去了解、去摸索这个从未接触过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