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因为眼神不好,时鹤生经常找不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因此沈易总是帮他,时间长了他都知道对方要买什么了。对于时鹤生每周都买的牛奶之类的,沈易永远是一进超市就帮他拿好了。
而且,因为发现读硕士的时鹤生很节省,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沈易便会“欺负”对方半瞎,将对方一部分物品划拉到自己那结账。
后来,不止是逛超市,时鹤生有时会麻烦沈易送他到去面试工作,或者去接父母等等。
有两个月,时鹤生因为骑自行车被汽车撞了,瘸了两月,沈易便每周三、五都送他到公司实习。
两个人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研二的某一天,时鹤生突然觉得自己年纪不小了,也应该开始琢磨琢磨找个女友了,于是便去清华BBS“水木清华”发了个帖子征婚,不,征友。
他长得挺不错,学校也好,人又很有才华,短短一天,信件就像雪花一般飘了过来,时鹤生也开始出门去见人了。
然而很快他就发现,只要他提及自己眼睛的事情,并且向对方坦白会遗传,对方便会失去兴趣。
相亲相了一周,全部都是这样。
时鹤生几乎瞬间就会异性绝望了。
想想也是——和他结婚,就意味着没有孩子,或者有个半瞎孩子,同时丈夫也是半瞎……感情不深的女孩子有谁会愿意接受呢?女孩大多想要孩子,即使现在想要丁克,也不希望永远无法反悔。有损友让他先不要提这件事,等双方有了点感情之后再说,但时鹤生觉得不能欺骗对方,骗来的感情一辈子都有阴霾。
“哎……”一周之后,时鹤生不再看邮箱里的信了,“注孤生啊……”
沈易问:“什么?”
时鹤生便将情况告诉了沈易:“我这个病遗传,简直负一万分……所谓地狱模式,就是嫁我这种……”
他长得好,学历也高,又有才华——因为什么运动都不太能玩儿,时鹤生小时候就只有在家里,学习书法、学习绘画、学习乐器,每一样都练得不错,然而,只是因为先天性的缺陷,就没什么人会再要他了。
“其实有人不在乎的。”沈易突然说道。
“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