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杀人固然不好看,手起刀落,脑袋与脖子分离,在地上滚落,能被小孩儿当皮球踢。
但是女人杀人则有两种极端,一种很美,舞剑都像是在跳舞,一种很恐怖,其惨烈程度远远超出人想象。
朗月是后者,杀人如切菜,所有男人,除了叶孤城,在她眼中与萝卜没有区别。
白云城的人多多少少都有此病症,但朗月与岚风绝对是最严重的两个,当迷妹的最高境界就是眼中除了偶像没有其他人,她们俩早已达到了这种玄妙的境界。
伙计虽然也是叶孤城的迷弟,但中毒程度却不及朗月岚风远矣,他还是个人,其他人在他眼中也都是有生命的。
所以他会害怕郎月,因为伙计知道,对这女人来说,杀一个人与打碎一个杯子没有区别。
偶尔一次接触到朗月的眼神,那时,她刚好杀完闹事者。
冷得伙计直打颤。
伙计听见朗月在身后提醒,什么都没说,但手上却有表示。
他扔出了一个怪模怪样的暗器,看大小,竟然比之前扔出的利器还要大上许多。
熊姥姥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她看都没看便拔剑往后一劈,想像之前一样,将暗器挡掉。
谁知道她这一劈竟然捅了篓子,那怪模怪样的暗器不仅没有被挡掉,还被凌空劈开,中间又飞出无数细针。
细针上有寒芒,不知有没有涂毒。
白云城在江湖上名声不显,但商道却四通八达,妙手老板朱停虽与武林牵扯颇深,但毕竟是靠一双巧手吃饭的,时不时就卖点小东西赚两个钱花花。
伙计手上的东西是以唐门名器暴雨梨花针为原型设计,但他手上的成品却更加实用,甚至能被当成暗器扔出去。
其关键性作用的,就是熊姥姥的一剑。
熊姥姥距离暗器实在太近,又没有丁点儿防备,大半的针全部深深地扎入她的后背,但此人也硬气,受了重伤,速度却不减,几个起落间跑个没影,无人能想到,她承受了多大的痛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