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朗在他身边站了良久,慢慢坐下,陈默陪他坐起来,荒凉的山岗上两个灰黄的背影肩并肩的坐着。
过了很久夏明朗说:“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看报纸,说有一个唱歌的,好像是什么劳模表彰的,反正就是一个唱歌的,她有一次要上一个什么晚会,上台之前她家里人打电话给她说她儿子病了,很危急,让她回去看看。然后当然是犹豫啊,痛苦啊……最后她就毅然决然的上台了,说是不能辜负她的观众。”
陈默安静认真地看着夏明朗,此时此刻那张一贯生动的脸上表情仍然丰富,他看起来似乎已经不生气了,虽然陈默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这事我记了很久,一直记得,我当时就想啊,我要是她儿子我这辈子都记得她,我一辈子都不原谅她。这叫什么事?树典型树得连人性都没了。”夏明朗笑一笑,伸手揽过陈默的肩膀:“反正在我看来,放十万个观众的鸽子也比不上回家看自己快死的亲儿子重要,不就是唱首歌嘛,谁还缺了谁不行了?所以,行……我同意了,你走吧!”
“队长?!”陈默哑然。
“放心,咱缺人还没缺到这份上,这么大个国还不缺你这么个战士,可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儿子,我放你走。”夏明朗撑着陈默的肩膀站起来,背着手,一步步走下山梁,没有人能看到,当时的夏明朗眼中有泪光,然而,那并不全是伤感和遗憾。
八年的时光足够让两个陌生人结出某种紧密的联系,更何况他们是战友,同在生死之线上踩过。
夏明朗仍然清晰的记得七年前陈默第一次参加实战任务,QBU88*一个弹匣里有十颗子弹,陈默的运气不好,堵到了匪徒溃退的方向,他于是一枪一枪的把不同的子弹射入不同的心脏与眉心,一个弹匣几乎全打空。88狙并不是一种上好的枪,即使是像陈默那样出色的神枪手也需要在400米的距离内才能打到这样的精度,夏明朗可以想象当时陈默看到了什么。
回去之后整个心理小组如临大敌,可是陈默从没登门拜访过,几次心理评估的报告都是正常,正常得几乎不正常。
从那之后夏明朗就认定,陈默这小子生来就应该干这一行,沉默冰冷,克制镇定,目标明确,天生的兵器。而现在这个兵器说他要回家了,他父亲病重,他担心错过最后的时刻,夏明朗在痛心之余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虽然没有任何人在他面前表达过类似的暗示,可是陈默坚持认为这是一种背叛,起初他试图让自己走得损失重大,但夏明朗在陆臻的帮助下很完美的操作了他调走的流程。
几个月后,陈默顺利考入某军事院校攻读函授军事史学硕士学位,并借此转入武警部队。陈默老家西安,父母在这个城巿中仍有一些人脉可用,一个特种部队出来的,在读的硕士,陈默成为了整个武警总队都想争夺的香饽饽,于是,到最后他的职务与待遇都相当好,好得让他心怀愧疚。
回到家乡的城巿,回到父母的附近,回到平淡的生活,陈默从他的天堂跌落人间,开始新的生活。
那天陈默走进人间咖啡馆的时候什么都没感觉到,即使这里曾经是家乡,即使他重新回到这个地方已经快有大半年,对于这块土地他仍然很陌生,长期的特种部队生活已经把他体制化了,从里到外。他老妈说他应该尽快过一点正常人老百姓的生活,他对此很反感,但是并没有合适的理由反对。
三十二岁,说得俗一点叫老大不小,说得严重点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说得猥琐点就是,今天中午刚搭档不久的指导员成辉勾着他的脖子对他说:“兄弟,找一个吧,你这个年纪还单身,看着总让人觉得有点不放心。”
“为什么不放心呢?”陈默转过头冷静地看着成辉,紧抿的嘴角和平静无波的眼神让他看起来有些捉摸不定。
成辉干笑了一下,没多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