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灯慢吞吞地飞到狼人面前停下:“我要狩猎你哦。”

诶,等等,如果不杀人的话,狩猎者要干什么呀?

业务经验为零的狩猎者看着眼前高大的猎物,陷入沉思。

“荣幸至极。”安德尔斯对上次在餐厅没能投喂俞灯的事情耿耿于怀,主动提议,“狩猎者先生,要不要试一试我的血?”

俞灯抬起眼。

“你一定会喜欢的。”安德尔斯哄骗着有点迟钝的小血族。

“狼人和血族虽然有些恩怨,但狼人这种躯体强悍的生物的血液,对血族来说是很有营养的。”

俞灯回忆了一下。

“啊,我已经喝过秦钧的血了,味道确实不错,但是好像也没有很神奇啦。”

安德尔斯根本没去了解过竞争对手叫什么。他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秦钧就是除了管家之外的那个情敌。

“……”安德尔斯咬牙切齿。

连那个小子都用血讨好过小血族了,合着只有他还没有被小血族咬过?

“他并不是顶尖的狼人血脉。”安德尔斯毫不留情地抨击情敌,“像我这种可以完全变成原型的,血液才是最有价值的。”

“是吗……”

俞灯仰起头,挨在安德尔斯的脖颈处,鼻尖轻轻耸了耸。

狼人配合地低下头,手臂肌肉紧绷,最终还是没忍住搂住了漂亮的狩猎者。

俞灯的指尖落在狼人颈侧,隔着皮肤按了一下流淌着鲜血的血管。

好像确实很美味。

狼人的喉结滚动,哄道:“试一试吧,味道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