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乌锦华打完电话走回来,沈晏也写完了一首绝句。
乌锦华笑着感慨:“漂亮!古雅庄重,又不失温润。幸好当初没和你比章草,不然我要输得更惨。”
沈晏也笑着回:“原来你会章草。”
乌锦华:“练得不多,远比不上隶书写得好,当时犹豫也是存着侥幸心理。”
沈晏给他递笔:“试试?”
乌锦华连忙摆手:“不了不了,我还是藏拙吧。何况直接在屏风上竖着写,我更是写不来。”
说完,他又虚心请教:“隶书我也算是从小练起,挂沙袋练腕力的苦我也吃过,请的几位老师都说技巧上我已经掌握得很好。可是,究竟要怎么样,才能写得出你这种独属于自己的气韵?”
沈晏想了想:“我感觉,大概是缺乏环境。如果能做到在生活中长时间使用好几年,经历过各种情况、各种心境,所思所想就会慢慢融进字里去。
“都说‘字如其人’,而我认为,这里的‘字’,是随心所欲之下信手所书的‘字’,而不是在练习时刻意所写。不过,现在的环境很难做到那样。”
乌锦华叹气:“的确不容易。别说毛笔,现在生活中连用硬笔写字都少。”
沈晏蘸上墨,继续写字,也继续闲聊:“锦华,我看网上说,你和你先生是竹马?”
乌锦华:“算是吧。我们在小学认识,一直到高中都是同学,上了大学才分开。”
沈晏暗暗打探:“你们是怎么在一起的,能说说吗?”
乌锦华笑道:“没什么不能说,就是也没什么说头。就……日久生情?反正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
沈晏:“他先表白的?”
乌锦华:“是我。不过那个时候他也在烦恼怎么表白,所以我刚一表白,他就马上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