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首先研究了一下本国法律。
很原始的朴素正义:
对于偷抢之人, 打一顿是符合淳朴的正义思想的,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会对受害者指责什么。
只要不打死就行了。
要是小偷被打死, 动手的人需要支付小偷家属大概价值人民币三千元的和解金, 如果小偷没有家属, 这笔钱需要支付给政府, 做为处理尸体的费用。
至于抢劫犯, 属于严重破坏治安,可以当场打死。
如果小偷被抓后反抗, 性质就从偷变成了抢,也可以当场打死。
等知道自己能干点什么之后,路菲菲用一点金钱,以及保证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的承诺, 便让仓库周围的人争先恐后前来报料。
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近郊的一个小小的组织,他们自称“白鞋帮”, 为首的人叫阿奇斯,在内战之前就是打劫的,穿在脚上的鞋也不放过,他们的统一服饰识别就是穿着一双白色的鞋。
鞋必须是成员入伙前,独自一个人抢来的。
这里是五个人里就有一个穿不上鞋的地方,能穿上鞋,还指定颜色,不是抢一两个人就能做到的,运气不好,连劫几个穿的都是黑鞋,还得继续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