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菲菲是个守法的好人,有事当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
她找到打过交道的美国律师,咨询应该怎么处理。
对方律师表示这事吧……不好说。
2003年之前的美国税法规定,人形玩偶(doll)的税率是12,玩具(toy),税率是68。
后来《x战警》的手办经销商打赢了官司。
包括蜘蛛侠、x战警和神奇四侠,光头教授和万磁王……统统不是人,所以,也就不是doll,而是toy。
最后法院对人形玩偶给出的定义是:特征为展现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形象。
教授能脑控、万磁王控制金属,金刚狼的骨头能把人戳死……日常生活里的人们当然不会是这种形象。
现在问题来了,路菲菲卖的虽然是文物拟人。
但是,它们一没有任何超能力,二没有来回变身的技能。
在第一集 ,它们就已经是人了,从博物馆溜出去。
然后,就一直是人形,再也没有变成文物的模样。
所以,虽然x战警算玩具,可是路菲菲卖出去的这些拟人文物们到底算不算“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形象”,不好说。
就连律师都不敢保证。
这个片子,就二十集,除此之外,没有出过任何的小说、漫画、动画、番外等等,来证明这群人,其实不是人,而是会变大变小变漂亮的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