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创意团队得知拍摄中的小插曲后,问路菲菲要不要干脆把那段剪成宣传片的正片,就放在视频里,让人看见在这样的玩法下,衣服都能完好无损。
“你们真觉得这样没有问题吗?”路菲菲问道。
只有一个文案于春燕觉得有问题,她家的宝宝刚刚一岁多,正是活泼好动,什么都想探索的年纪,在她的博客里记录着宝宝花式作死的故事:
宝宝坐在仙人球上,被扎了。
宝宝把台灯的灯泡拧了下来,把手伸进了电口,被电了。
宝宝扒翻了放在桌上的水盆,全身被浇湿。
宝宝企图打开窗子,捉外面的鸟,下午叫人加装窗栏。
宝宝爬到大橱顶上,打翻了放在顶上的涂料,擦了一下午的地。
……
她坦率地说:“如果我的家人穿上这件衣服要出门,我会觉得很不吉利,因为这件衣服代表着会遇到不幸和危险。”
她想了想,举了个例子:“就像为什么广东要禁摩,又不是所有骑摩托车的人都是飞车党、敲头党。不就是因为摩托车一响,人人自危,整个社会都陷入恐惧。”
这也是路菲菲所担心的地方,用事故做宣传,如果这种事故是人人在平时都会遇到的,那宣传效果会很好,比如穿皮鞋会磨破脚,出一个什么防磨破神器。
但是这种极限运动,离很多普通人的生活很远,大多数人看见这样的广告,第一反应是:不玩这个不就没事了吗?
说不定还会有人会因此而限制家里人不让他们玩,或者更加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