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时候,会觉得他身上有一种良家妇男和失足少男相结合的奇怪气质;而接触深了,就会发现他非常好相处,上完床后,不会留下任何负担,他是酒吧里迷茫的同性恋中最成熟的那一种。
但是,大约五六年前起,他就已经很少出去放纵了。
他工作,下班,做饭。有时和同事们打打扑克,有时独自去看个电影。有时他在家中做大扫除。他好像越来越成为一个无聊的男人。
是啊,也许这才是他的本质。
他的本质,也是他的外壳。
他甚至可以和过去的炮友做普通朋友,当对方不知道挑哪款冰箱好时,给出自己作为资深冰箱使用者的建议。
“跟谁聊天呢?”程闯又凑过来,方稜一手拍在他额头上将他推了出去。程闯就像个小狮子一样不满意地晃了晃脑袋,非要扒拉着他的注意力:“你别忘了我的生日!”
“没忘没忘。”方棱随口说着。
“你给我准备了什么?”程闯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方棱不想接应这样的眼神,从地毯上站起来,装作活动活动,“给你准备了高考真题。”
程闯当即怒喊:“我已经大二了!”
方棱失笑。程闯当然知道他是在逗他,可每次也都会真情实感地上钩。这是方棱格外珍惜程闯的一点。
他们在一起,吵吵闹闹笑笑,总是伴随着食物的香气和温暖的太阳。方棱很小的时候就想象过所谓的“家”是什么样子,他的想象里就应该有一张阳光下的餐桌。他踩着板凳踮着脚在福利院里晾衣服,风把劣质洗衣粉的气味吹上他鼻端,他也会贪心地嗅上一会儿。
他明明应该更早发现不对劲的。
他明明是个大人了,就不应该像小孩那样贪心。每次去机场接程闯之前,他都会在冰箱里塞满食材,炖上一整天的汤煲,将洗干净的带着阳光气味的床单铺上床,再专去洗一趟车。连程闯的亲爹亲哥都做不到这样。方棱以近乎强迫症的方式想为程闯营造出一个“家”的感觉,但要到很久以后他才明白,这个“家”根本不是为程闯而出现,而只是为了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