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万花国,一个追求美追求到疯魔的国度。
只不过,这里的人对于美的定义,谢知斐实在不敢苟同。
至少他遇到的人,没有一个人说他长得好看的,反倒将他当成了什么洪水猛兽。但凡见到他的人,只是吱哇乱叫,已经是极度讲礼貌的涵养了。更甚者,还会拿石头扔他,把他当成野兽一样驱赶。
谢知斐觉得,在万花国,连条野狗的日子都过得比他好。
这些日子以来,哪怕是生活上的颠沛流离都没有让谢知斐痛苦到无法忍受,但唯独这个审美颠倒反认知的事情,让谢知斐快要受不了了。
不行,这太离谱了。他不相信,整个万花国的审美都是如此的畸形且颠倒。他就不信了!
谢知斐是知道自己这张脸的杀伤力有多大的,他最骄傲的就是这一张脸了,在颜值这个领域他是绝对的王者,从小就是,他不信他没法征服万花国人的审美。
哪怕被喊打喊杀,谢知斐决定,他也要顶着一张他这张脸,想办法在万花国立足下来,堂堂正正的,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厉害。
并非全部的万花国人都像他来到这里的第一天遇到的那些人一样,一心想要置他于死地。有一些人顶多只是露出嫌恶的表情,将自己家的窗户闭紧,或者捂着自己家小孩的眼睛让他们不要看他,喊打喊杀的事是不会做的。
弄清楚哪里的人至少能够容忍他活着之后,谢知斐不再流浪。
他选择在一个虽然还是人人都厌恶他、躲着他,但至少不会让他死的地方暂居下来。
说是暂居,谢知斐依旧没有容身之所,只能在夜幕降临时,和街上的狗抢一抢柴火堆躺躺。
这还是冒着被堆柴火堆人家发现,乱打一通的风险,才能做的事。
但随着在万花国的日子越来越久,谢知斐初步适应了这里的环境后,心逐渐定了。
谢知斐根本不相信,只是因为被人觉得丑,就会让他没办法在这个世界立足。他可揣着一肚子的现代知识,对付一些古人还不是绰绰有余?
哪怕他们再看脸,也总是人,也要吃饭睡觉,也需要物资。
谢知斐脑袋盘算来盘算去,打算做点小生意来赚钱。
总之就是骨头硬,学不会弯腰。他就是要顶着这张脸,在这个离谱的地方,活得光鲜亮丽。
谢知斐暗下决心。
但难住他的是成本这一步。
他身上一点儿钱都没有。
如果是在现代就好了,如果是在现代,那就
算了,想什么呢。如果是在现代,他现在还能过得跟狗一样?
谢知斐深深叹了口气。
却不由自主的,叹得有些哽咽。
他倔强别过眼去看天边的云霞,看着太阳灿烂,眨了眨眼睛,才平复了心情。
忍饥挨饿的日子太难受了,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日子也太难受了。
谢知斐想家了。
也许是对家人的思念带给了他一点好运,谢知斐在这个小镇上遇到了一个愿意给他一份工作的人。
那人是当地最有钱最有声望的财主,雇佣了不少人帮他盖新房,如今还缺一个愿意干最苦最累的重活的工人。
“我这人怜香惜玉,美人我不舍得折腾,你的话,倒是不错。”财主道,“看你如此面目丑陋,干起活来定然很肯卖力气。我雇你做个短工,一天给你十文,你来帮我搬一个月的石头,你意下如何?”
“好!”谢知斐想都没想,立刻答应了下来。
三百文钱,够他做很多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