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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建邺的说话声还在耳边。

瞿温书的目光却没有挪开。

连夏咬完了薯条,又去咬冰可乐的塑料吸管。

小小的两颗虎牙探出来,再被动作灵敏的舌覆盖,最后留下两个小小的牙印。

他似乎总是很喜欢咬些什么。

就像他总喜欢……身边有络绎不断的人。

比如脚踩两只船,比如两张面孔,比如……偷晴。

瞿温书喉结滚了滚,端起面前的普洱,苦涩入喉,才得半丝清凉。

简建邺道:“这东西我着实是没招儿了,瞿总,要不您看看您那儿有没有差不多合适些的对象?”

“不用家室太好,能给这不成器的东西找个下家,我也就心满意……”

“之前只在市井听过这类传言。”

瞿温书打断了简建邺的话,“没想到简总看来的确不甚喜欢这个丢了十几年的大少爷。”

都是商场的老油条。

简建邺几乎立刻就明白了瞿温书的话音:“这是哪儿的话?瞿总误会了,都是身上的肉,要不是我没办法,哪里舍得……”

“不舍得啊?”

连夏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吃完了薯条,懒洋洋的从桌上趴了起来,支起身子。

他逆着光,便显得手背上的淤青分外明显。

连夏道,“这么宝贝我的话,那不然让我和瞿温书结婚吧?我这种人,天生就适合娇生惯养,是养在黄金屋里的最佳选择。”

简建邺和方荀一愣。

简愉直接变了脸:“你发什么疯?瞿总的婚约是我!你要不要脸?!”

“要脸能当饭吃吗?”

连夏男生女相的脸在暖色调的灯带里愈发卓绝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