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是天下第一大笑话!连警察都一眼就看出了这根本是一场电影。不过为了慎重起见,检调单位还是做了求证的动作,证明他的清白。

「东先生,你在这一部未发表的电影里,把杀手的角色扮演得淋漓尽致,现在电影公司想重新发行这部电影,你是否还有意朝这方面发展?」

东威仪才走出公司门口,就被一群守在公司门口的记者给堵住,问了一些根本不必问的问题。

「标准答案早就有了。」东威仪看看现场的状况,今天他大概又无法去找路琬琰了。

这些天来,媒体二十四小时紧迫盯人的守着他,连他小时候一天包几块尿布都拿出来报导,让他觉得自己像是没穿衣服一样的摊在阳光下。他因为不忍让路琬琰也受这种苦,所以即使路琬琰答应的三天早就过了,他依然不敢去找她,就怕嗜血的媒体将她拖下水。

「东先生的意思是不想再涉足演艺圈吗?」记者为了新闻,任何无聊的问题都问得出口。

「你觉得我有必要去赚那种钱吗?」

如果说媒体嗜血,那么东威仪应该算是冷血吧!他自己虽也从事传播业,却不想让自己成为传播业所报导的对象。

「东先生不向往另一种掌声吗?」

「不,人要知足,我在我的事业领域有了些许的成就已经很满足了,还是把明星的头衔留给年轻人好。」他四两拨千金的简单回答几个问题,随后就驱车离去。

或许明天该多安排几辆车子甩掉记者,再想办法去见路琬琰,他好想她喔!

「东先生,听说饰演目击者的女孩是你找来的,请问你是从哪儿找来那么一个会演戏的女孩?」记者见他对关于自己的话题不想回答,干脆将矛头指向那名将目击证人演得入木三分的女孩。

「对不起,我还有事情,请让让。」他想保护路琬琰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让她曝光!

只不过他对她的保护似乎过度了,等他认为风声过去了之后,路琬琰早就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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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威仪好不容易找到了路琬琰的母亲,才知道路琬琰为什么离开。

原来路琬琰把当年他演的那一部戏当成了一件真实发生的凶杀案,还为此恶梦连连长达好几年,经过治疗之后,虽然不再做恶梦,却在潜意识里遗忘了这件事情,医生还警告说,如果再让她受到这件事情的刺激,她有可能会以失去记忆来抗拒。

如今这件事情再度被提起,又勾起了她恐惧的心理,路伯母证实她已经用片段的失忆来抗拒对这件事情的痛苦记忆,甚至有可能记忆里已不存在他这个人。

她刻意封闭起自己不敢想起的那一部分记忆,这对东威仪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如果他没办法消除路琬琰心中的恐惧,让她恢复记忆,找到她也没什么用,因为他无法对一个失去这一段记忆的人解释自己的清白,获得她的谅解。

所以他决定接受电影公司的劝进,加入演艺圈,反正他所从事的也是媒体相关工作,现在顶多是多了一个艺人的头衔而已;只要能让路琬琰想起他这个人,他不在乎自己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