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应的手指纤长,手掌却不宽大。大概平时也很少干活,除了常年握笔在指侧留下的薄茧,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细皮嫩肉。就如他之前想象的那般,江平野的手正好能将他包裹住,而吉他弦和单杠在指腹与手掌留下的粗糙严丝合缝地压着手背上的皮肉,巨大反差带来的是无法言说的酥痒。
江平野手的温度比他高上一点,通过交握处源源不断地传递至他的指尖、手心,甚至攀升上了手腕,心情都跟着水涨船高。
季应愉悦地哼了几声他先前唱的那首《历历万乡》,好似真的生出了一丝他们在谈恋爱的错觉。
哼到“少年不惧岁月长”时,季应抬头,发现江平野正侧目垂眸,不知道看了自己多久。
“看我干什么?不准说我跑调。”季应的天赋都点在了别的地方,唱歌仅限ktv水平,勉强过耳。
江平野说:“你的音色很特别。”
“一般只有夸不出别的词来的时候,才会说音色特别。”话虽这么说,但季应的声音带笑,并没有要生气的意思。
“我不是这个意思。”江平野和他解释,“确实特别,气息再练一下就很好。”
季应晃了晃手,肩膀撞在江平野地大臂上:“那我有这个荣幸,让阿野教我唱歌吗?”
“我不会教人。”江平野收紧了手指,却在强迫自己讲注意力从手上挪开,假装不在意地看向前方川流不息的车。
“但我想让你教。”季应歪着头盯着他瞧,“不可以吗?”
江平野这才应下:“好。”
能这样牵手散步的机会来之不易,季应特意绕了一条路程更长的小路,想延长一点相处的时光。
狭窄的人行道被共享单车和电动车占了大半,堪堪只容得下两个人经过,多一个都显得捉襟见肘。
所以在撞上迎面而来的路人时,江平野松开了握着季应的手,把他拨到自己身前,虚虚挡着他受伤的左手。
等到路人侧身经过,他再次与季应并肩,却不知道应不应该继续牵上他的手。
仅仅半秒钟的犹豫,季应已经抬手搭上他的小臂,是一个半挽着的姿势。
“阿野的手臂也练得不错。”
平白又受了一句调侃。
作者有话说:
阿野的一些占有欲开始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出现了=3=
顺便一说《历历万乡》真的好好听,词曲都写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