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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位少年模样的人打量着路灯下的两个男生,细碎地交谈着渐行渐远,这片朦胧的路灯下又只余走得慢吞吞的两人。

霍歌喝醉了不闹人,但喜欢走走停停,一段几百米的路硬是被他走了几十分钟。

这会儿路边几乎没人,只偶尔路过一两个晚归的行人。等两个陌生少年离开后,有好一会儿,两人谁都没有发出声音。

蓦地,霍歌忽然停下脚步毫无预兆地问了句:“什么?”

“什么什么?”韩也反问。

霍歌想转个身面对他,但脚步不太稳,哪怕被韩也整个搀扶着都不免趔趄了一下,此时他长睫下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有些困惑地打量着韩也。

似乎有些看不透。

韩也看明白了他眼里的情绪,说:“想说什么直接说。”

似乎就是为了等他这句话,话落的同时霍歌就开口了:“他们叫你野狗啊。”

他顿了顿用酒后清澈的大眼睛,乖巧而无辜地看着他发问:“你都不生气吗?”

“……”韩也说,“我生气,所以我可以打你一顿吗?”

“不可以,”霍歌摇摇头,一脸严肃地跟他讲道理,“你有听过一句话吗?冤有头债有主,我没骂你,所以你不可以打我。”

韩也被他一本正经的模样乐出声:“行,那我不打你。”

孺子可教,霍歌满意地嘿嘿笑了两声。

与他那双酒意朦胧的醉眼对视半晌,韩也又见他嘴唇轻轻一扯,眼角捎带着弯起来,而后用着很无辜的轻软嗓音一字一顿地说:“也、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