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放学后,听同桌说高二上学期走读生可以自愿选择上晚自习时,他果断背上书包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教室。
走之前余光还瞥到了吴志杰,对方正拎着书包站在讲台旁等韩也,似乎还有意无意地往他这儿看了一眼。
霍歌走出学校后去了不远处的书店,打算买些题回家打发时间。
从小他妈就爱培养他自主思考的能力,提高他对学习的兴趣,以至于长此以往的训练后,霍歌慢慢就爱上了学习思考的感觉。
初三时,把所有复习资料反反复复刷完后。他听取了他妈的建议,课余时间学习了高中知识,提前备战高考。
所以当大家都在苦读高一课本时,他已经轻轻松松复习完,又顺便提前补充了高二的知识。
每次高人一级的成就感迫使霍歌排除万难、迎难而上。
把一道道难题破解在笔下,套上笔帽的那一刻,他就像是体会到了古代侠士那种收刀入鞘的快感。
霍歌回到韩家时,在客厅的沙发上看到了韩也的书包,不由嫌弃地撇了撇嘴。
之前听韩叔叔说过,这人天天不着家,现在回得倒是挺积极。
怎么着,非要相看两生厌啊?
霍歌给自己倒了杯水,看见韩东民从厨房里探出一个脑袋来:“回来了,正好,菜刚烧好。今天我们在院子里吃还是在屋里吃?”
霍歌放下水杯,舔了舔唇角的水渍就见韩也面无表情地从房里走了出来。
韩东民像是压根不指望能得到这俩孩子的回答,自问自答起来:“那就在院子里吧,舒服点。”他说着就指挥起来,“你们一个把桌子搬出去,一个盛饭。”
这回韩也倒是挺配合,韩东民话音一落,他就轻松地把竖在墙边的折叠桌拎了起来。
走过霍歌身边时,还挑衅地撞了下他胳膊。
霍歌瞟了他一眼,心道幼稚,然后进了厨房盛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