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打篮球可以,有专门系统的学习过,但是这并不是因为他真的喜欢打篮球,而是这在他看来属于学生时代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交手段,仅此而已。
纵观漫长的校园生活,其实很难发现一个一丁点体育都不擅长的男生,几乎百分之九十的男生都是会打篮球的,剩下的百分之十会从事比如足球或者羽毛球这种运动,当然踢毽子并不列在男生需要必备的体育技能里。
一个不懂得运动的男生仿佛是可耻并孤独的。
隋飏基本认同这个观点,所以他很有意识的培养自己的各种技能,可能在别人眼里他哪里都好,而且好的浑然天成,但是没人知道他真的会去苦心经营这些。本质上,他不喜欢运动也不喜欢学习,可惜他没有办法拒绝。
通往优秀的道路本身就是披荆斩棘的冒险,没人可以轻易得到。
隋飏把篮球抱在怀里,他没其他队友那么热血,以至于大冬天的冻的他够呛。五个人和对方握手,各自去了站位,裁判一颗球抛出,比赛正式开始。
他们班的女生疯狂喊隋飏的名字,吴双懒懒的靠在栏杆上,觉得这些人都特别肤浅。灌篮高手他是看过的,眼前的阵仗隐约有种故事中的流川枫的套路,他不喜欢流川枫,并坚定的认为那个小白脸没什么值得说道的,男人就应该像猩猩队长一样稳重而可靠,或者像三井寿一样坚忍不拔,总之一切的一切要看性格和能力。
看脸并不可取,于是他就把这些人都划分到一个类型里,并且打上嘲讽的标签。
“哎,其实挺帅的。”一旁的齐明明感慨。
“怎么连你也叛变革命了?”吴双痛心道。
“我没叛变革命呀。”齐明明拍了拍吴双的肩膀,“你也很帅,但是女生不吃你这一套,太搞笑的她们不要。像那种——”他指了指场上奔跑的隋飏,“那种酷酷的她们喜欢。”
吴双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地说:“你真懂啊,呵呵,妇女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