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总好过找不到,他打起精神朝着目的地进发。
第二天,他摘了很多野果,挑了些看起来没有毒的,用匕首切开坚硬的外壳,吃里面的果肉,果肉沾到了匕首上的锈,吃到嘴里一股铁锈味,他把匕首上的锈清理干净,再切再吃,还是有味道,最后才发现,不是匕首的问题,是他的嘴唇干裂流出的血的腥味。
走,一直走。
第三天,他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小河边,他走错方向了……
第四天,他已经筋疲力尽。他无法生火,晚上睡觉的时候担心被野兽攻击,他就爬到相对较高的树上躲避,然而还是不放心,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惊醒。也幸亏他醒得快,在又一次的惊醒后,他手刃了一条缠到他腿上的蛇。
第五天,他觉得自己接近目标了。身上的衣服被荆棘勾得破破烂烂,水源很少,走在高峰平原上无遮挡的时候,常常给蒸得冒烟。
可是,必须走下去,他想活下去。
第六天的傍晚,他终于走到了那座小山峰。很不起眼的山峰,可是站在上面,可以看见很多很多美丽的风景。
在看到他的任务目标时,他感到从未有过地兴奋和激动。
他一个人蹦跳,一个人欢呼,一个人跪在地上像疯了一样紧紧抱住那个黑色的盒子。他觉得那是世界上最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他性命的依托。
那只是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强覆盖面无线电收发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