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儿能啊?”我不以为意,“凌言是个直的不能再直的孩子,就是一起玩儿玩儿,莫保姆~”
莫离鄙夷地看了我一眼,“别一天到晚跟发情的公狗似的散发着自己的荷尔蒙——你那魅力值不能攒攒?”
我一拳揍上这小子的肩膀上,“说什么呢?!有我这么帅的公狗吗?!”
莫离继续恨铁不成钢地唏嘘不止:“你就不能听我说话的重心?!”
同性恋和异性恋很容易看出来,我对自己这点儿还是很有信心。凌言那孩子的确是彻头彻尾的异性恋,跟着我去hell那么多次仍然喜欢大街上穿小可爱的小美眉——但是,我忽视了一个问题。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相信爱情的存在的——虽然打死我都不相信这玩意儿。
于是,凌言爱上了我。
不是爱上了男人,而是爱上了我。
如果他要是性向发生了改变,我二话不说就领他上床。可是,凌言不爱男人,他爱我。
我唯一玩儿不起的就是感情。
可是,爱上了我还能再去爱别人。我小心翼翼地消除着自己对他的影响,让时间冷却这种纯得不能再纯的感情。
如果不是出了那件事。
我去澳大利亚不是去留学,也不是去旅游,是去避难。
在我走之前,凌言抱住我哭得唏哩哗啦。他说,他觉得我一去就不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