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他恐怖的发现,他不能阻止自己这么想:如果……如果那天夜里他没有逃开,会是怎么样?
一步之差以外,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人生,仿佛是在镜子的另一边冷笑着的又一个自己,笑他推开了一生中唯一可能的珍惜。甚至在公司,在妻子的面前,他也会恍惚着怀疑到底什么是幸福的涵义,也会恍惚回到某个早已风干的瞬间,为那些以前从未发现过的情绪而焦躁。
更糟糕的是,在想不起那张脸的情况下,他竟开始回想那个身体,细而长的手指、柔软的茶色短发、纤长的腿、瘦削的腰身和每个微妙的表情。有时走在宽敞的大街上,看见某个年轻的男孩,他会偷偷注目,以眼前的印象来充实记忆中就快忘记的身影。
终于,在一个同样月光如水的夜晚,他对自己的人生和这个道貌岸然的世界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他独自一人蛰伏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用脑海里残存的影象跟自己做爱,并且很快达到高潮。而后震惊的呆楞了三秒,紧接着平生第一次嚎啕大哭。他知道,自己再也不是所谓的正常人了。
你赢了。不费一兵一卒,完全不用出现在我面前,就赢了我,我已经是一个变态了!哭过后他又不可抑制的开始大笑——多么荒谬的戏剧啊,我逃了十年,还是逃不掉,为什么此刻我才发现这个事实——我,爱,你!该死的比你所能想象的更爱你。
可现在你在哪儿呢?我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我怕,我已经永远的错过。
第2章
我姓赵,叫赵逸光,十五岁之前所有人都叫我小光,现在一部分人叫我小赵,另一些人叫我ian。
我小时候身体很差,很少参加什么户外活动,也许正因如此我特别早熟——我从十二岁起就明白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和女人结婚。我喜欢的是同性,准确的说是住在我楼上的那个大男孩。他是我的初恋。
我曾经以为除了他,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喜欢上别人。我去练习跑步,只为让他高兴;我在他面前无奈的装小孩,比谁都听话,只为多找些时间跟他在一起,但共处的机会还是很少。
十三岁那年的夏天,我的身体也长大了,在自己家的浴室里想着他学会了打手枪,这完全是无师自通的,自此后浴室的热水不知冲走了多少据说很珍贵的精液,发泄过后的疲软和虚脱中,我看着那些脏脏的黏液,总是一个人苦笑。他要是知道了,还会不会象以前一样,亲热的跑过来摸我的头,拍我的肩膀,把我当个标准无害的小动物?
其实说真的,他也没长得有多帅,普通的浓眉大眼而已,我喜欢他什么呢?一时间想不起来,也许是那副张着嘴呵呵傻笑的样子打动了我,我羡慕他大大咧咧无知的幸福。而我,好象一生都注定要带着面具,永远都不能是我自己。
后来的事就很没意思了,我犯了和所有暗恋者相同的错误,在他高考结束后的那个夏天,我因为即将来临的长久分离而一时间昏了头,竟然对他表白了,对于一个只爱异性的大男孩,还能期待他有什么反应,当然是训斥、劝说、或是狠狠打我一顿,但我没想到的是,他跑了。
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干,只有突然间看见怪兽的眼光,我成了那么大一只哥斯拉。只看了我三秒,便落荒而逃,但那三秒比满清十大酷刑好不了多少。直到今天,我还能回忆起那时胸口的疼,就象全身的血液被瞬间抽空,然后推进冰箱,在盛夏的夜里我居然冷得发抖,四肢都在抽筋,那三秒里我心里想的是:冻死肯定是人世间最痛苦的死法。
我就象一尊木偶站在那里,根本不能动弹,直楞楞面对他害怕和鄙夷的眼神,看着他转身飞奔、连头也不回的姿势。曾令我神魂颠倒的初恋,就那么没了。
接下来的事,现在想起来不算什么,当时却委实悲惨。不但再也没见过我喜欢的人——他躲我也躲,就连他走的时候我也只是站在远处拥挤的人堆里偷偷看了一眼,这个还好,反正我也不会再期待什么,更糟的是我在心情太差的情况下,不管到哪儿都带着我那个破日记本,每到难过的时候,就写上几句,如果不是发生后来的事情,没准我哪天真会找个楼顶跳下去。
很简单,一个特爱唠叨的同班发现了我的小日记本,并无耻的把它当众公开,不管是不是因为我用眼角的余光瞥过他。总之,这件事唯一的结果是:我完了。
开除、搬家、老爸把我往死里打的劲头、老妈整天低着头没完没了的痛哭,就算是换了一条街居住,他们仍然挺不起腰杆出门,而且把我在家里一关就是一年,也许他们再也不想让我出去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