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很破,灯光也很昏暗。屋里摆着一张很旧的木桌,还有零零散散、乱七八糟地分布着的几把椅子。桌子上放着一瓶酒,还有一打以上的活满或空杯子。窗边有一个大沙发,也挺脏,除此之外,空荡荡的。通过半掩着的门,可以看见里面还有一间屋子。整个屋子里弥漫着浓重的烟草味儿,烟雾缭绕,让袁荆觉得眼睛有点不舒服,涩得发疼。
在那张大沙发上,坐着一个像是领头儿的人。黑色的头发,袁荆估摸着,这应该是一个西班牙人。
“你就是送钱来的人?”
一个人叼着烟嘀嘀咕咕地说道:“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呢。”
袁荆沉默着,没说话。
“来来来,喝一杯。”对方的头儿走过来,假惺惺的。
袁荆随手扯出一张椅子坐下,将右腿抬高,竖起膝盖,将右脚也放在了椅子上。
其实这种姿势不太礼貌,但确是这种场合下最容易迅速做出反应的选择。
如果对方冷不防地扑上来,可以迅速踢对方的腹部,也可以在发现他们有所动作之时用脚猛蹬桌子。两条腿的高低位置不同,总是方便立刻行动,攻击对手。即使同时有几个人过来,这样也不至于落在下风,不管是速度,还是力量,都不会弱于他们。
袁荆暗暗想着,在这种情况下,将桌子直接踹到对方肚子上,应该是最凶狠的一种方式。
“钱呢?”桌子另一边的人问道。
“……小白在哪?”
那人听见这话,向另一个人示意了一下。
然后一个小个子黑人走到里屋的门前,将门推开。
于是袁荆终于看见了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