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诗其实心情很复杂,但还是用笑容掩饰过去了:“你的联想力真好,不愧是八卦女王。”
“这哪里是八卦女王了?应该说,放弃的梦想就像折磨了你n年的劈腿前男友。当你看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尤其是对那女人很好的时候,会觉得特别愤怒;但是,你要身边有个新男友,哪怕他很丑很穷,只要你爱他,你也是幸福的。”
裴诗扶额:“我真的服了你了。”
“厉害吧,这才是八卦女王!”ta哈哈大笑起来,一如既往。
与ta用餐结束后,裴诗没有坐车回去,而是老远地走路回家。听见ta讲到以前练芭蕾的过去,她知道ta肯定吃了很多苦。因为,相同的苦她也吃过很多。不,应该说,她吃的苦,肯定比ta多多了。这两个月来,她一直认为,为没有生命的小提琴付出这么多,很没有必要。人生应该是简单、快乐的,不该再给自己找麻烦。
可是,如何也忘不掉ta的眼泪。
——如果你努力了却看不到希望,只是有可能失败。但如果放弃,那就是一定失败。
——没有什么比坚持更重要。坚持梦想,比梦想本身更重要。
她何尝不是和ta一样,是在还是个小朋友的时候,就被父亲把着手,握住了琴弓。她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梦想,自己拿着小提琴,演奏着亲自谱写的交响曲,站在万众瞩目的世界舞台上。
回家以后,她发了一封邮件到英国,没想到当晚就收到了回邮。然后,她订了一张飞往伦敦的单程机票。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又一次超过字数永远没法把每章控制在5000的郁闷强迫症分割线—————
俺要预告一下,后面会有小诗的重要剧情,乃们可以猜猜是什么!(不一定是好事= =)
☆、第三乐章ii
可以说,英国最值钱的是阳光,最不值钱的是雨水,最变化莫测的是天气。而且,它的阳光就像这里的夏季一样,寿命短暂,毫不刺眼。
在这个懒洋洋的周末,阳光也不紧不慢地穿过雨后的高空,镀在伦敦六区的一座都铎式教堂上。这是理应朝拜的日子,但在闹市区外的地方,人通常不会太多。裴诗才淋过一场雨,从教堂的方向穿过马路,在对面的别墅前举起了手,却迟迟没有按下门铃。
“看来柯同学到现在也依然拥有敏锐的洞察力,猜到主人可能出去了。”
听见身后的这个声音,她仿佛是备战的士兵,吸了一口气,转过身去:“周老师好。”
站在她身后的男人大约有七十岁,衣着典雅非凡,身材却瘦得要命,这令他看上去像是个穿正装杵拐杖的胡桃夹子。他头发已经全白了,圆形的金丝眼镜后面藏着不符合他年龄的桀骜双眼。他出生于四十年代香港,年轻时曾经一度风云于亚洲古典音乐界。在他的时代,裴绍还只是一个只会读五线谱连大字都不认识的小肉包子。那时,连香港豪门出身的制片人给他倒库克,他都可以先和别人聊上半分钟,再捏着细细的杯脚把杯口朝对方的位置偏一偏。他是用音乐沟通人类灵魂的大师,却对一切人类的感情与沟通丝毫提不起兴趣。裴诗的偏执与傲慢他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也是由于这种个性,他的地位并没有持续太久。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之后,他带着家人逃到了伦敦,但由于对方的压制,此后也就再也没有东山再起过。他叫周派德,如果不算裴绍,是裴诗的第三个小提琴老师,也是她在英国的第一个老师。
当时她还叫柯诗,他给她授课的时间不长,几乎每堂课都不欢而散。她知道他年轻时是个什么人物,但在那个年轻气盛的柯诗眼里,先别说没人能超越得了她的父亲,她觉得自己就是个人物。那时,她的水平已经很厉害了,英皇演奏级考试对她来说就跟玩似的,几乎所有老师、考官、评委都不会为难她。只有他,丢下了她有史以来听过最恶毒的评价:“你都拉到这个程度了,以前老师难道从来没告诉过你,什么叫音乐的色彩吗?看你性格这么冷傲,我还以为你已经把所有感情都投入到了音乐里去。结果,你拉出来的音乐也是空的。这么说,你这个人就是完全没感情了?”
听了这句话,她光荣地变成第一个炒掉他的学生。他们的交情,更是在两年后她从其他老师那练了一手好功夫回来跟他炫耀时,被他一句“难听”彻底斩断了。
“等着吧,下次见面的时候,我的名气绝对已经在你当年之上了。”这句话并不是她的内心独白。因为太过愤怒,她真的这么告诉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