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听雨在一堆五颜六色的塑料袋里挑挑拣拣了一会儿,拿了两根西葫芦递给陈澍:“给,把这个洗了。”
做个肉沫炒西葫芦片,一个清炒藕片,再焖个米饭。
都是非常简单的家常菜,应该没问题。
至于五花肉……
“做红烧肉吧。”陈澍两只手一边一根地拎着西葫芦,看了一眼塑料袋,“鸡翅可以冻起来,下次吃。”
“红烧肉我知道一个独门秘方,非常好吃,做出来的红烧肉是脆口的,花的时间也短,不用熬那么久。”林听雨掂着那块沉甸甸的五花肉,“就是没亲自尝试过。”
“试试。”陈澍拎着西葫芦到水池边洗,“凡事都有第一次。”
“先把饭煮了。”林听雨提醒他。
“……”陈澍的动作顿了顿,回过头来看他,脸上的表情有点尴尬,“忘买米了,不过冰箱里有两盒速冻馒头。”
林听雨意外地挑了挑眉,冲他“啧”了一声。
这个人把命都给了卖馒头的人了吧?
陈澍家的砧板和菜刀都是新买的,他平时虽然不开火,但该准备的东西还是应有尽有,还十分讲究。
切肉的刀是一把,切菜的是另一把,切水果的又单独一把。
然而,糖厂太子爷是个非常没有耐心的人,更不要提“刀工”这种并不存在于他身上的附着。
肉皮已经让肉贩子帮忙去掉了,林听雨把油腻的五花肉放在水下冲了冲,拎起菜刀“唰唰唰”就把肉剁成了麻将大小的块状。
然后全扔进了一旁的盘子里,一气呵成。
接着,他又拿起陈澍洗干净后又仔细削了皮的西葫芦,“咚咚咚”全给斩成了厚片。
手指头那么粗的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