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云笙从以前起就是这样,和霍敬识快活过一场,他不愿马上就走,总要在床上多赖一会儿。假如偶尔被应允留宿,他更睡不着了。也不管霍敬识对他不着边际的絮叨多么敷衍,多么心不在焉,他始终兴致勃勃。这对他来说是来之不易的亲密时光,不同于皮肉相抵,是另一层亲密。偶尔,霍敬识人在心不在的表情会忽然停顿一下,看一眼冯云笙,或者一直闭目养神的眼睛冷不丁睁开,这都意味着他对冯云笙正在胡诌的话题感些兴趣。冯云笙眉飞目舞得就更加起劲儿。
有时冯云笙坐在那里摆弄什么,多半是霍敬识新买给他的玩意儿,忽然想到哪里,便凑过去向霍敬识撒娇,企图把下一回的赏先从口头上讨到手。霍敬识若是在看书,就会把他一推,说:“别闹,你挡我光了。”若是没在看书,也会把他一推,说:“你快把我晃晕了,有这么大精神,给我按按腿。”
当然,霍敬识兴致盎然的时候,也会胳膊一伸把冯云笙搂到自己身前,坏笑着说上几句床笫私语。说着说着,总是冯云笙先不老实开始动手动脚。霍敬识把他一压:“我看你就是一天太闲了。”再真刀真枪折腾上第二轮,冯云笙便只有趴着的份了,第二天起来腰酸背痛,埋怨少爷不疼他。
“疼你才让你起不来床,不然就疼别人去了。”
“不行!少爷就疼我一个。”
“是啊,昨晚上你舒服不舒服,哼得人心都痒。”
冯云笙一听这种夸就满脸得意,等霍敬识凑得更近,说:“你可真行,湿得像尿床了似的。”他又马上不好意思,躲出去大半天不肯见霍敬识。这是难得令他害羞的字眼。
如今两个人夜夜睡在一张床上,又是夏天,彼此的生理反应一目了然,不过是装作没看见而已。有回早上起床,霍敬识见冯云笙躬在水池边偷偷摸摸洗什么。四目一对视,又都迅速移开。
这样的“偶遇”一旦发生,家中处处是“偶遇”:倒杯茶端个菜两人的手必能挨上;他去挂窗帘,他从桌前起身,那么大的空间,两个身子一定要擦过;就连一道围攻影响睡眠的祸害——蚊子——也必然好巧不巧地撞到一起,几乎要抱上。
大约是月亮太美的缘故,中秋那晚两人散步回家,毫不意外地滚到了一起。好几年未曾做过,彼此都激动得不像样。冯云笙咬着嘴不敢漏声,生怕给隔壁听去动静。霍敬识也不说话,闷头在冯云笙身上发狠。两个人都觉出疼,可也真痛快。事后好半天没人出声,一左一右地靠在床头。冯云笙一动也不动,不敢打破这份沉默,怕从霍敬识嘴里听见一句懊悔,或是刚才那一场没什么,不过是各取所需。
屋里只开了床头一盏台灯,在霍敬识那一边,投出的影子却是朝向冯云笙的方向。两道影子就那么静着,静到冯云笙以为等不来任何说法了,霍敬识突然开了口:“云笙,去给我倒杯水来。”
冯云笙只空了一拍就欣喜地跳下床。这是一声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的“云笙”,这两个字更像是一个决定,一份承诺。
冯云笙五岁就认识霍敬识,到如今二十五岁。二十年,什么都经历过了:旧时代、新时代;平等的、不平等的;好过,恨过,怨过,悔过,分开过,重聚过。到现在,他终于和他的少爷过成了谁也不想离开谁的能一块儿走下去的伴儿。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