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发言:“徐赞态度很好, 很配合我们的工作, 和他沟通起来效率很高, 留他4小时和留他4时可能没区别。”

领导:“他的沟通效率高, 那你们的查案效率呢?还要多久才能把案子查清楚?”

刑警队长:“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打伤孔希辰的人是王瑞等人, 这是确定的,证据充足, 王瑞认不认都没有影响, 绝对能给他定罪。”

领导点头,好, 最重要的问题已经解决了。

队长:“王庭溺水是意外, 因为孔希辰没有进过浴室,但无法确定孔希辰是否曾给他下过药,也查不到孔希辰是否曾购买过或者持有过那种药水。”

找不到证据, 那就只能疑罪从无。

事实上,孔希辰没有购买过那种药水,但他的富二代朋友给过他两瓶。

不过,当时那些富二代已经磕嗨了,他们清醒后根本不记得这事。当然,就算他们记得,他们也不会跟警方说的,告诉警方他们磕过药,难道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吗?

领导皱眉,但没说什么。

队长:“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徐赞和王庭的溺水有关,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徐赞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

“徐赞的房子被人闯入以及放置了药水这事,我们还在调查中。因为徐赞说划伤他的人和闯入他家的人之间存在关联,所以接下来我们会往这个方向调查。”

领导:“打算怎么查?”

“之前以为划伤徐赞的人是小偷,现在确定他不是小偷,所以他的行为也不是随机的偷窃,而是有人指使,我们可以顺藤摸瓜,找出幕后主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