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按部就班地上完大学,然后工作,徐赞大概会和很多上班族一样,每逢周末组个局去踢一场,或者去参加一些其他运动。

但他的经历和大多数人不一样,所以他的运动习惯也和别人不一样。

——在雅州时,他常去武馆,不过回明城后,去得少了。

下班后,徐赞先去理了个发,然后约赵鸿出来吃饭。

两人去的是徐赞自己的餐馆,说准确一点,是他和项往合开的。

赵鸿是个讲究的律师,头发梳得一丝不乱,戴一副很斯文的眼镜,大热天也穿着一身西装,领带打得整齐而美观,身上还有淡淡香水味。

他长相英俊,气质稳重,但徐赞看到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热。

徐赞立刻让人给上了一壶冰水。

“上次的车祸后来没事吧?”赵鸿坐下后问。

“没事。今天找你是别的事。”徐赞倒了一杯水,推到赵鸿而前,“故意伤害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是五年,重伤是十年。”

徐赞给自己也倒了杯水,喝了一口后,问:“你还记得王可久吗?”

“记得。曾被人用酒瓶砸破头,差点变成植物人的那个王家富少。”

律师就是会说话,明明知道砸王可久的人就是徐赞,但他只字不提。

实际上,赵鸿对当年那场事故的前因后果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还是他帮徐赞离开明城的。

要不是他,徐赞就被王家人逮住了——应该会很惨。

徐赞问过赵鸿为什么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