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沅人很瘦,手心却是肉乎乎的,握在手里又小又软,手指却长而有力,摸到指尖有些粗平的硬茧。他有意无意地摩挲着江沅的指尖,皮肤和皮肤像蹭出电流,刺得他心头痒酥酥的麻。
江沅不上学,段既行问起他每天在家里干什么。
江沅几根手指在空中有规律地灵活地按动着,“琴。”他想了想,又解释说,“早上起来弹很久,师父在医院,电话教我,四点可以出来。”他说话总是卡卡顿顿的,因为不怎么会用关联词,所以经常显得有些语无伦次,又灿烂地笑起来,“可以出来和你玩。”
他有点自然卷,发丝又细又黑,软蓬蓬的,风吹起来的时候像一朵小小的蒲公英,没蒲公英那么滑稽,却比蒲公英更加可爱。
他说的玩就是吃,牵着狗在校门口接到段既行,他们就开始边走边吃,从街这头吃到那头,路上所有好吃的摊位都要试一试。他还一定要抢着付钱,把那个塞得鼓鼓囊囊的乌龟钱包花得只瘪瘪一个,拎在手里可怜极了,还要问他,“好吃吗阿行?”
“阿行。”还从没有人这样亲昵地叫他,这两个字都似乎被糖粘在一块儿了,说出来腻乎乎的,甜得人发懵。
他回过神来,看着手里辣得人流泪的年糕,“好吃。”
江沅照旧牵着狗把他送回家,送到门口后,段既行说,“谢谢沅沅送我回来。”
“不用谢。”江沅的嘴难为情地抿成一个小小的尖儿,摇头说,“不用谢的。”
他笑笑,又牵起江沅的手,“那现在轮到我送你了。”他不可能让江沅一个人穿过小半个城区回家去,就算带着一条大金毛他也觉得太冒险了。第一次的时候江沅觉得哪里不对,可是段既行说,这就跟送礼物一样,朋友就是你送我我要送你才公平。他被“朋友”两个字迷得七荤八素,根本无暇细想。
夏天是热的,夕阳是金色的,少年的体温是灼烫的。
江沅的手很少出汗,段既行却不是,他总怕自己的手汗津津的让江沅不舒服,所以经常只让江沅牵着他一根手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