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怕一个要求,而是不想跟人有牵扯,准确说,好像是跟他。
真稀奇,乔柯晨心里啧了一声,活了二十二年,第一次遇见有人对他避之不及。
乔柯晨想了两秒,良心发现的补充完整,好吧,只是没有人对他避之不及,在初次见面的时候,至于以后,呵呵……
而乔柯晨这要求出来,反应最大的是杨宇,
“真的?可以啊,年轻人真敢”夸奖的话到了一半,又停住,看了眼余黎,“可以吗,偶像?”
乔柯晨看着杨宇眼里的光,顿觉天雷滚滚。
说起杨宇,现在不知道的人还真不多。影院毕业后就一头扎进了娱乐圈,长得不错,演技也够,同期的早就火了,他摸爬滚打,三十岁都没多少人注意他。
最后也没有所谓的一炮而红,就是实打实的,感觉慢慢的好像满荧屏就都是这个人,而有他在的不论是剧还是电影口碑都不错。
而三十五岁那年的金马奖就像引起量变过度到质变的最后一点,所有人都觉实至名归。
多年经验让杨宇的气质沉稳,幽默风趣,虽然也很平易近人,但总体不会是这么个性子,眼睛都闪闪发光的。
看旁边两人的表情就知道,他们也没见过杨宇这个样子。让乔柯晨真的有点信了,也许杨宇还真是余黎的粉丝。
唯一比较习惯的是余黎,他看了人一眼,刚想说话,杨宇就抬手将表凑到他眼前,颇为得意,“瞧瞧,几点钟了啊。”
还差三分钟到十二点。
言下之意,今天我生日。
“手下留情。”余黎顿了几秒,镜片下黑漆漆的眼睛似乎划过了些无奈,冲乔柯晨抬了抬酒杯,话说完喝了杯里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