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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枉+番外 林与珊 1019 字 7个月前

“好。”宛忱急于再多说点话,猛地一提气,呛了一口,止不住的咳嗽起来。捂着嘴往桌侧斜了斜身子,弯着腰,感觉到后背多了只手,轻拍自己两下,随即向前移了移,转头说了声“谢谢”。

“怎么了?”游离在外的思绪被听筒里的咳嗦声拽回,谈城把耳朵用力贴紧手机:“怎么搞得?吃太快了吗?在家的时候不是告诉过你好多次要细嚼慢咽的吗?”

“这不是跑出来没人管我嘛。”宛忱喝了两口果汁,看着转盘上的餐后甜点,是一小颗冰淇淋球,伸手将它拿过来,捡起勺子:“就给忘了,下次记住。”

“约法三章,细嚼慢咽,别蹬被子,不许吃凉的。”

eric头一次见到还能被冰淇淋噎住的人,宛忱怯怯的把小碟拿远了些,说了句:“知道了,一定做到。”

挂下电话,宛忱长长的松了口气,看了眼表,还剩十五分钟,站起身把剩余的菜全拨到自己盘子里和着米饭,食之无味的吞咽着,纯粹是为了顶饱。

“连我都觉得你够辛苦的。”eric挑起一筷子面条,吸进去一口道:“不过我得提醒你,圣诞节和寒假莫斯的室内乐团都得排练,你没听昨天开会时团长讲的话吗?明年四月初要在柏林爱乐音乐厅演出,曲子都已经定好了,咱俩和tiffany,钢琴、小提琴和大提琴,预备一首三重奏。”

“啊?”宛忱咕噜着嘴里的东西:“我没注意,排练必须都要到场吗?”

“city。”eric拾起巾帕擦净手,转过身正色道:“不要以为你是莫斯唯一的弟子就可以随心所欲,团里很多人都在看着你,这次不仅是你,也是我第一次登上爱乐音乐厅的舞台,可以说这次经历对我们两个人都至关重要。”

宛忱愣了会儿神,抽了张纸胡乱抹了两下嘴,木讷点头:“等等,谁定的三重奏?”

“我向莫斯申请的,毕竟你我都还没有能力、不被允许单独登台。”eric把布巾两侧的虾壳扫到盘子里,耸了耸肩:“昨天你在发短信,我问过你了,你说都可以。”

压根不记得这事儿,宛忱起身穿好羽绒服,围巾绕在颈间,下巴往里一缩:“行吧。”

他拿起放在身后座椅上的琴盒:“《g小调恰空》我练得差不多了,明年演出你们定的什么曲子?”

“dovi eaudi的《experience》,我猜你会想尝试的。”

宛忱睁了下眼睛,瞳眸莹亮:“真的?我高中就想演奏这首曲子了,只是当时的导师定的是舒伯特。”

“所以啊。”eric自然而然接过宛忱的琴盒,挡住他伸过来的手,笑了笑:“就当是我恳求你别分心了,帮你拿会儿琴作为报酬吧,一定把《experience》演好。”

“不用了。”宛忱皱了下眉,抢过琴盒拎在手上:“不用这样。演奏的事情你放心,我没问题的。”

夜晚降临,莱茵河上方的天空隐约显出银河的虚影,群星叠缀的颇有层次感,银白与碧蓝交错,美的让人移不开眼。

宛忱坐在客厅的火炉前取暖,lily在地板上铺了张厚实的棉毯,中世纪复古花纹,有些艳哨,完全和莫斯的品味不相衬。一问才知,原来是朗茨采买的。

“他那个人就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莫斯着一身白衬衫,深蓝色西裤,往上抻了下裤腿,盘脚坐在宛忱身边:“这屋子里凡是五颜六色的东西,多半和他有关。”

宛忱笑着,喝了一口杯子里的山楂汁,酸的腮帮子一涩。

“讲讲你的小朋友?”莫斯盯着眼前的火炉,碧色眸子被染成了棕色。

“嗯……”宛忱不知该从何说起,面露难色,莫斯见状开口解围:“是之前和你一起来听音乐会的那个男生?”

“对。”宛忱点了下头:“该怎么介绍他……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

“也是最后一个。”莫斯接过话道:“看上去很可靠,而且长得也很帅。”

“就他自己不觉得,总是想的太多,担负的压力太大,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劝他。”宛忱摸着玻璃杯外围银亮的边缘,开始出神的自说自话:“我知道他十分介意外人的看法,时常会对自己感到不满意,都是因为太在意我,太看重我。”

“跟他在一起以后,我对出国深造有了一点动摇,我也是个平凡人,在热恋中会以对方为绝对主要,其余皆为次要,淡化理性,被满腔爱意引着感性,从而觉得生活中有他在身边就足够了。”

莫斯深有体会的一点头,竖了个大拇指:“你比我强,换做是我,这国肯定是不出了,非得赖在朗茨怀里醉生梦死不可。”

宛忱想笑,却笑不出来。这句话虽然玩趣,却显出莫斯过分执拗的深情。可以为爱放弃前途的人,在失去的那一刻,该是靠着什么才能强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