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在目标人物需要奔走时,假装家中有急事,贱卖马匹,好叫人买下,实际上马鞍里藏好了毒,只要目标上马,便立刻中毒身亡。
说白了就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徐蛰坦然坐在车厢里,红披风被他垫在下面减震,过了一会儿便感到无聊,调整姿势小憩起来。
之所以这么轻松,不仅仅是因为徐蛰认出身下垫的就是陆小凤的披风,还有他对自身武功的自信。
公子羽的武功已经修炼至臻境,除了孔雀翎和《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再没有别的东西能杀死他。而这两样,已经在徐蛰成为公子羽之后收入囊中。
况且这边并非原来的江湖,他已经探查过,不可能有人能拿得出来。这个世界的顶尖武者,玉罗刹称得上其中之一,双方也已经交过手,最终结果是不相伯仲,平分秋色。
徐蛰很有自信,这个世界没人能杀得了他。
除了他自己。
一路上走走停停,赶车的汉子总揽一切杂事,徐蛰再也不用为吃饭和住宿发愁。
马车停在郊外,那汉子烤了条鱼吃,摸上盐巴和辣椒,别有一番风味。
一边吃鱼肉,一边和徐蛰聊天:“您说这奇不奇怪?小的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只听说过‘守株待兔’,却从来没有真的见过。这几天可真绝了,总是有兔子自己撞上来。”
徐蛰喝了口馕里的水,继续吃鱼:“是很奇怪。”
“这都第几只了?这些兔子怕不是得了疯病?”汉子舔了舔嘴,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太过诡异,他们现在烤的该是兔子,而不是鱼。
徐蛰道:“我也不知晓。”
说完,草丛里又蹦跶出来了一个黑乎乎的团子,跳到徐蛰旁边。这回车夫看清楚了,原来不是兔子找死,而是冲着徐蛰来的!
白发青年摸了摸兔子的黑耳朵,它竟然也不动,任由青年动作。
万物有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