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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写我心 莫里 1003 字 2个月前

如果他的读者足够细心,列出他的十五本小说中的所有人物信息的话,就会发现sebastian shaw比其他角色更多的承担“坏蛋”的身份。但对于shaw来说,erik的报复行为只是给新书增加了一个宣传点罢了。

提起shaw来,erik完全丧失了写作的心情。ea识趣的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在她看来,erik绝对是个省心的作者。不需要编辑多加催促,他会给自己定下每周写作的字数。他现在正在构思《橙与柚》的最后一个案件,这本书他选择了一种以小见大的案件进展模式,每一个看似简单的案件都会在最终的惊天大案中得到汇总。

小说早已构思好,可是如何把灵感以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却是一项很磨人的工作。

每当小说进入最终章的时候,erik的写作速度都会大幅下降。他要制服那些一闪而过的美言妙语,让那些很快就会消逝的闪光点乖乖的从指尖流淌到文档里。这会耗费他很多的精力,他往往要从白天写到黑夜,进展却不足一千个字。

这天ea在他家看了八个小时的闲书,顺便涂了指甲,吃了外卖的汉堡,又照着网上的教程画了个美美的约会妆。但因为唯一和她待在一起的男性作者只对同性感兴趣,她的唇彩眼影完全无人欣赏,所以她只能全部擦掉。她告辞时,erik告诉她明天不用来了。

“为什么?”她诧异的问:“咱们这几天不是好好的相安无事吗。我不会打扰你,我只是不想每天呆在办公室而已。”

erik把鼠标移到文档的保存按钮上机械性的重复点击(至少得有十几遍),用沉默来回答ea的询问。

但ea一直是个刨根问底的人。

“你明天有事?你明天要出门?你是约了朋友吗,哦天哪你是去约会!”ea停滞了一天的大脑唯一在嗅到八卦气息的时候会转的飞快。

“只是朋友。”erik防止她的思维跑到更远,只能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说:“我觉得和朋友聊天,有助于改善我赶稿期的焦虑。”

“我是你的朋友,你怎么不和聊天?”

“朋友?”erik合上电脑,转身狐疑的看向她:“你确定?”

看来这个战术异常有用,ea被转移了注意力,用她尖锐的音量与erik理论起来,称呼他为没有丝毫绅士精神的坏男人。可是与erik争论绝对不是轻松的事情,他会板着一张脸,用沉默面对一切质疑与询问。于是ea能做的就是穿上外套拿起手包,一边咒骂着下次会让shaw直接来催稿,一边气呼呼的夺门而去。直到她高跟鞋碰撞地面的声音消失在楼道里,erik才小心的吐出一口气,让自己的笑意与疲倦同时蔓延到脸上。

高强度、且几乎可以称为“毫无进展”的写作,简直要耗光他体内的所有力气。

他现在无比怀念上个星期无意闯入的小书店,以及书店中那个有着最清澈的蓝色眼睛的老板。他记得书店的油墨香气,记得太阳落山时在阳光中舞动的尘埃,记得charles拍他肩膀时脚下踩着的那双露出脚趾的毛毛袜。

erik觉得他需要充电,不管是他的灵感还是他僵硬的手指。那家盘踞在街角的小书店和小书店里的charles以及charles泡的咖啡就是他的充电器。

于是第二天下午两点,erik准时推开了xavier书店的大门,有点希望又有点不希望charles注意到他今天换了一件非常显身材的立领大衣。

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坐在那个充当收银台的书桌后面的人,并不是蓝眼睛棕色头发的熟悉身影。

☆、第 5 章

乖乖捧着一本书窝在沙发上的男孩绝对不会超过十五岁,他穿着一身私立初中的校服,包含衬衫、领带、外套、一模一样的书包与鞋的那种。在校服短裤与纯棉长袜之间是一双细白笔直的小腿,erik在他这个年纪也曾就读私立学校,也曾穿过类似的校服,但这身衣服绝对不是让erik感到心情复杂的原因。

——那个男孩,他没有头发。

因为看书而垂下来的脖颈有着非常完美的弧度,脖子与光洁的头顶连成的线条非常圆润,可是erik已经过了会为一个光脑袋辗转反侧的岁数。

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男孩从书的世界里抬起头,眨眨眼睛看向了逆光站在大门处的成熟男人。

该死的,男孩的眼睛居然也是透亮的蓝色。

在erik不受控制的要喊出“cheggy”之前,男孩先开口了。谢天谢地,他正处于变声期的粗哑嗓音与记忆中的清亮声音差别极为悬殊,这让erik找回了他属于成年人的理智。

“你找charles吗?”男孩合上手中的书,从沙发上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