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榆正大光明地看过去,仗着人多,两道目光就那样在空气中缠在一起,在空中打结,缠绵缱绻。沈榆眨了两下眼,明明白白看到温遇旬勾起唇角,笑了一声,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沈榆记得刚把新歌完成交给谢梦朝听的时候,她的表情并不很好看。
“我知道这是你们一贯的风格……”犹豫,但还是说,“公司这次本意是让你们做一首比较燥的,突破舒适圈,开拓新领域。”
“你们这次的歌叫……狂人诗?不是很适合做摇滚的曲风么?能不能试着改一下?”
“这就不用了。”沈榆回得很快,语速也快,像时间不够要去赶下一场约。
“姐姐,我们录都录完了,”他说,“而且我刚发了一条微博,放了一段deo,现在再要去改,恐怕是来不及。”
谢梦朝愣愣地看着他,心里有些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差错。
她私以为,加上公司其余人对沈榆的评价,一致认为,沈榆是长眠湾三个人里脾气最好的,甚至有些时候有点包子。谢梦朝作为经纪人稍微知道一些沈榆家里的事情,于是也了解他好像一直为母亲的控制欲掣肘。
和同年龄段玩儿现代音乐的小孩不同,沈榆不吵也不闹,不叛逆不离家出走,不打耳钉也不画纹身,即没有满口脏话也不随意对人竖中指。
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人适合搞古典音乐,进乐团,站演奏厅。
做乐队的人不能说是全部,只能说大部分,大部分人都是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底层,刚开始从地下音乐开始做起的数不胜数。
并且据她所知,沈榆家庭条件非常好,父亲那边似乎是从商的大拿。
所以谢梦朝一直认为沈榆不适合搞乐队——不如说是少了乐队人的一种拼劲儿。
如果他想要的都能很轻易得到,身上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东西。
但沈榆适才和她说话的时候,眼里那是什么啊,从没见过。
狡猾,谢梦朝很慢地想到,看着沈榆一溜烟儿跑走的背影。
稀奇了,学坏了,但好像又是好事。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或是什么改变了他?他有什么是想要得不到的?还是说终于得到了什么?
有东西在发芽。
有什么在发芽
我心口的肉随着发芽在破土变化
从种子栽植到地下
黑暗很难熬吧
疯狂的诗作为长大的养料太不切实际了吧
可是赞美和信任的确是我最需要的啊
我的郁金香
开得很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