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累了?”
洛明晨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人,只是有幸生活在城里而已,但其实很多能赚钱的活,他都去做过,比如搬砖、洗碗、发传单……
后来一个酒店老板觉得他太可怜,把他塞进后厨当了个洗菜工,生活才稳定些,而他也努力考上了大学。
末日来临,洛明晨要活着就更得做很多事。
所以,在这个世界没有丧尸的威胁,又没有学业的烦恼,还有地方住,只需要想着怎么挣钱就行,日子不知道好过多少。
当然,洛明晨觉得轻松的前提是有地方住。
他也没有多大的野心,过得安逸就好。
霍琰想了下,说:“不要累着自己。”
“我又不是只做给你们吃,我自己也是要吃的。”
当个保姆怎么可能?
他说的那些都是自己爱吃的东西,心情好才会顺便做他们想吃的东西。
更何况,洛明晨也喜欢做饭,就是不爱收拾那些锅碗瓢盆而已。
“嗯。”
正吃着,村长的小儿子拎着几斤肉过来,在门外喊:“霍大哥!”
门是虚掩着的,霍琰出门便能瞧见于北。
人笑着进来,把肉递过去,“霍大哥,吃着呐?我爹让我把这些野猪肉带来。”
霍琰接下肉,说:“有劳。”
“不客气……”
于北嗅了嗅,咽了下口水道:“霍大哥,这菜是洛哥炒的?好香啊。”
霍琰点头,“嗯。进来吃点?”
“不用了。我娘等我回去吃饭,以后再来蹭饭,嘿嘿。”
于北说着便匆匆赶回去。
洛明晨戴着一次性手套,给霍心悦把她咬不烂的红烧肉撕开,见霍琰拿着肉回来,问:“他们还分肉给你?”
霍琰把肉放在桌上,“这是我参与的那份,院子里的那个是你的,去过的人都能分到。”
“……哦。”
中午的太阳有点大,三人都带着草帽出门。
出去前,洛明晨还特意喂了些空间里的大白菜给牛,以保它在半路不会撂挑子。
大野猪身上被很多大树叶盖着,以防止还没到地方,就臭在路上。
大中午入城的人不多,他们也没排队很久。
若是跟那天早上似的,怕是要在路上耽搁很长时间。
进城前,守卫盘查了几句,又看了看那头大野猪,这才收了钱放他们进去。
月兰县里的豪绅不少,可洛明晨也懒得挨家挨户去问,便去了最大的福来酒楼。
掌柜看完也很爽快的给了银钱,一共七十六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