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气又不能将这只喝醉的祖宗扔下高台,只能将这小猫尾巴洗洗净擦干,随后连着醉倒的小沈妙妙和大沈妙妙一起让人抬回去睡觉。
沈妙妙倒是心大,一觉起来早已将丢脸往事抛到脑后,只想着这秦朝的酒甚是不好喝,可得赶紧把葡萄酒弄出来才行。
于是回去之后,沈妙妙找了个特别会夸夸的本地导游,带着李牧在大秦咸阳到处乱转,希望他早点自发自主完成葡萄任务。
而再秦国开始攻打魏国的这段时间,沈妙妙也在咸阳城内和巴青经商。
首先就是招聘好女工的纺织厂开工了。一件件精美的棉布被制造出来。有的单一颜色,质量粗糙,但价格极其低廉。
也有的颜色精致,看着十分漂亮,但价格就贵了很多。
这当然是因为定位的不同市场。一部分是为了割贵族韭菜赚钱,而更大批量的,当然是为了让穷人们都能好好过冬。
一匹布只有一斗米的价格,顿时让秦朝黔首们都杀红了眼。直接挤到城中交易的集市处,排着队等买到棉布,好回去做冬衣穿。
“这可真是太好了呀,这样俺们一家五口就都有棉衣穿了!这个冬天可好过太多了!
“这加袄子的居然才要两斗米,这么厚实摸着就暖和呀!别挤,我先来的!”
此时,正在咸阳城内无所事事闲逛的李牧,还是生平第一次见到在集市前如此热闹,人山人海的景象。
虽说他们赵国有了什么新奇玩意,偶尔也会出现这种人们争相购买的时候,但是那都是闲暇的贵族人在争抢。
他人生三十多年,从没见过普通黔首能如此喜气洋洋,露出这样发自内心的笑意。
那是吃的饱饭穿的暖衣,不再担忧和恐惧随时会饿死冻死,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才会露出的目光。
李牧顿时一怔,再想想他戎马生涯中,马蹄所过之处那些黔首灰色麻木般的眼神,还有那冬季单薄的衣衫,骨瘦如柴的小孩子,终究是长长地叹息一声。
灭六国者,果真六国也!
若是强秦一统之后,能够善待百姓,让他们都如咸阳城的黔首一般能过上富足日子,那或许,他确实不该执着,更不该怀念过往了。
也罢也罢,往事已矣。或许未来抵御匈奴,征服外族才是他李牧天定之所在!
正当沈妙妙赚的盆满钵满,开开心心数钱数到手软之时,忽然就听到叮的一声,李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这可太好了,葡萄果冻葡萄酒,她来了!
…
沈妙妙开开心心准备种葡萄,以及发行狗血玛丽苏小说赚大钱的时候,燕国上下正处于极度焦虑之中。
刀悬在头上要落不落的时候,反而最让人心吊着难受
现在眼看着秦军已经拿下魏国不少城池直逼大梁,最晚明年,这魏国就要被秦国吞并了。
那下一个,是楚国还是他们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