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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钢笔拿了出来,钢笔的包装很漂亮,是用一只黑色的盒子装着,里面是丝绒内衬。钢笔是嫩黄的漆,露出的金属是黄铜色,这是一支女士钢笔。看这做工,还没用蒋迎南就知道写起字来一定非常流畅。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看见叶秋凰想买又不舍得买的样子,就忍不住把笔买下来了。买下来之后又没送出去,不过年不过节的,送人礼物用什么理由呢?

他想了想,还是没有用这支笔来写信。他去了何翠芝家,叶秋凰坐在门口补衣服。这件衣服是吕青的,吕青在衣服破了之后就没穿了。后来发现叶秋凰补的衣服很漂亮,她就摆脱叶秋凰帮她补一下。

此时叶秋凰坐在门口,微微低头专心致志的干着手上的活。额头上有些长的刘海落在鬓边,衬的皮肤很白很细腻。

蒋迎南看了一会儿,叶秋凰感觉到了目光,抬起头来就和蒋迎南的目光撞到了一起,她忽然心慌了一下。

蒋迎南道:“我来找你借笔。”

“哦。”叶秋凰站起来,随口问了一句,“要写什么吗?”

“哦,写封信。”蒋迎南道。

叶秋凰就不再问什么,转身进屋给他拿笔。蒋迎南接过钢笔正要走,叶秋凰道:“需要邮票吗?我正好有。”

邮票蒋迎南还真没有,他笑道:“那你给我一张吧。”

蒋迎南回到自己家,他伏在桌子上,想了一下就开始动笔。叶秋凰的笔写字很顺畅,他写完信之后把信装进信封里,然后贴上了邮票。他揣着信出了门,一出门就看见一群人在帮自家做新房子。蒋来喜和蒋带妹都在帮忙,蒋迎南没事的时候也会去帮忙。

他刚走不远,就被蒋学财看见了,冲着他道:“南子出去呀?”

蒋迎南笑道:“去买菜。”

蒋学财就笑,“家里有酒不?晚上我们喝两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