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的时候,萧锦瑟出手也很阔气,不过在江湖里闯荡一番之后,他已明白阔气不能当做饭吃,因此看得目瞪口呆。
萧锦瑟含糊问道:“你应该知道那粒金豆子够你在这儿住上一百年了吧?”
刚刚看了那么多尸体,萧锦瑟没把之前吃下去的饼吐出来都算不错了,这会儿实在没有心情吃饭,只是勉强自己往嘴里塞饭菜。
他知道,接下来还不知道要遇到什么难题,必须要吃饱才有精力应付,因此眉头蹙得很紧。
秋濯雪正在倒茶,闻言挑眉一笑:“那我恐怕是活不到那么久。”
萧锦瑟打量他一会儿,神情一下子变得有些古怪:“出手这么大方,难怪你们会被风波门盯上。”
也难怪有这么好的身手。
俗话说客不离货,财不露白,在江湖中行走,敢如此大手大脚挥霍的,若非刚出江湖的毛头小子(比如说当初的他),就定是艺高人胆大,否则怎会不惧贼盗在旁窥伺。
茶杯在秋濯雪的手指里微微一转,满满一杯,却是滴水未洒,他饶有兴趣地看着似乎忧心忡忡的萧锦瑟:“如此说来,阁下认为风波门找上门来,是只为求财?”
萧锦瑟有些魂不守舍的,频频往门外张望,看起来很紧张:“不然,除非传回去的消息变成了你们两人携着万两黄金,风波门铁了心要尽数吃下,否则没道理这么大的阵仗。”
秋濯雪的手一顿:“哦?那你有什么见解?”
不知为什么,萧锦瑟心头忽然涌过一阵极古怪的感觉,他转过头来望着眼前这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只觉得这双含情脉脉的双眼里似藏着让人捉摸不清的深意,那令人感到妥帖舒适的语调里似也带着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