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里的两个人大眼瞪大眼的看着彼此,好一会儿这才是打破了安静,“告白,真的很无聊哈。”
“是啊。”费雯勉力说道。
好一会儿两个人都笑了起来,带着几分无奈。
然而这还是第一个勇士,费雯参加的民乐团随着学校去海外参加过比赛,作为民乐团里的钢琴师和主力唱手,她也是刷足了脸,法律系的同学们还无聊的评选系花,费雯都被叫做法律系费雯丽,追求者不在少数。
有中文系的毕业生率先开口,接连几天都有人过来告白。
毕业季从来都是疯狂的时候,不抓住最后的机会,很可能连说出这话的机会都没有了。
宿舍区这边太过于热闹,简凌没办法再看这热闹了,她躲到了图书馆里看书找清净。
晚上的图书馆草坪前也是热闹,不止有吉他,还有二胡声阵阵,这让简凌看的有些目瞪口呆,不过《赛马》这首曲子很是热烈,没有二胡惯有的悲怆,简凌站在那里忍不住听了起来。
拉二胡的男生长了一张娃娃脸,很是喜庆的模样,一曲《赛马》结束,引得其他学生纷纷鼓掌。
简凌也忍不住多看了那男生几眼,能够在图书馆草坪这里站稳脚跟的,除了长相俊朗弹唱好听外,那估计也只有走这特立独行的路线了。
显然这男生是成功的。
“师姐,你在这呀。”简凌被这一句吓了一跳,回头看到郑程,她松了一口气,“你来看书呀?”
“不是,来找你。”郑程眼睛亮晶晶的,这让人觉得他很是可爱,可是这种可爱又不是完全的无害。
“找我干什么?”简凌有些无奈,这孩子怎么就那么死心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