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向党也没有多想,反正他也已经习惯了大哥一家的帮衬,现在几个女儿住在大哥家里,还省下了他不少生活费。
江家二房的三个闺女,大女儿江招娣比江胜楠大一岁,今年正好12岁,不过江招娣并没有去上学,而是在家里帮大人gān活。
1986年4月,也就是大前年的时候,华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华国第一次将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条法律规定,适龄的孩子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
现在是88年1月,当初那条法律刚规定的时候,江招娣正好十岁,其实已经超过了正常孩子入学的年纪,但是依旧在适龄儿童的范围内。
只是任何政策刚开始实施的时候,总是会有过渡期和适应期,更何况在普教水平低下的乡村,受文化水平限制以及重男轻女的思想作祟,并不是每家每户都愿意送家里的女孩去念书的。
江向党和卢小花就是那些不愿意送孩子去念书的家长之一。
因为义务教育的缘故,学校只收取极少量的课本费,只是上学的额外开支也不少,比如铅笔橡皮以及笔记本,还有花费在上学来回途中的车费以及伙食费。
江向党并不想出这笔钱,潘秀萝也不能让大儿子把几个侄女的学费生活费全都承包下来。
最后在乡镇老师的反复游说下,江向党的二女儿江盼娣,当年正好是上学年龄的小姑娘幸运的成了家里唯一一个能够念书的女孩,只是为了省钱,江向党选择让这个闺女去师资力量相对落后的乡村小学念书。
不过即便这样,书本费和杂项费也是省不了的,因为家里在她身上花钱的缘故,平日里江向党和卢小花总是对她不耐烦,在学习之余,她不得不承担更繁重的家务活。
至于江家现在最小的姑娘江望娣,今年才五岁,江向党和卢小花下地的时候,这个小妹妹就由江招娣照顾。
在去上学前,江流也见到了收拾好行李来他们家的三个堂姐妹,为首的江招娣黑黑瘦瘦的,有些拘谨,不过她的眼神中透露着的欣喜证明了她此时的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