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的县案首,是不是太荒谬了一些,这会儿看来,他的笔力稍弱,虽然行文流畅,可在书法上,略逊第二和第三的考生。”
在拆弥封之前,考官们对于自己评判出来的案首还是很满意的,基本功扎实,策论言之有道,写的诗虽然缺了一分灵气,可足够押韵,朗朗上口,不算传世之作,可也能称得上小jg品。
问题就在于这个考生太年轻了,七岁的稚童,传出去,人家会不会觉得他们这些考官评判不公。
“我看不然,成绩是我们在拆密封之前定下的,也就是说我们认同这份卷子的价值,现在因为年纪就剥夺他头名的资格,换原本的第二为县案首,对于我们的这个小神童又何谈公平呢。”
也有人帮江流说话,反正等成绩公布后,前三名的卷子都会一块公示,他们是否徇私,自然有所有读书人共同评判。
两边谁都说服不了谁,就将目光转向了一直没开口说过话的县令大人。
而这会儿的县令,早就已经陷入了沉思之中。
七岁的县案首,考官们纠结这个年纪是否能够服众,县令想的则更多。
七岁啊,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还是玩泥巴或是启蒙的年纪,而他管辖的县域,居然就已经有了一个千百年都不一定能遇到一个的神童。
七岁的县案首,不仅仅是对方的荣耀,同时也是他这个县令的政绩啊,要是对方能够一路势如破竹,在府试和院试中连中三元,恐怕连京城的那位,都能惊动了。
到时候年末述职,这笔功绩写上去,他的位置还不得往上挪一挪。
心里头越想越美,县令也不再犹豫了,直接拍板决定,这一次的案首,就是那个七岁的小神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