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页

活色笙香 抽烟的兔子 1020 字 7个月前

有这么一小群人,只记得自己还小的时候和一大堆男孩们被带到了一个大大的院子里。

里面有一些穿着黑衣服的成年男人,那些黑衣人很厉害,说来“嗖”的一下就来了,说走也是“唰”的一下就走了。

带他们来的人叫他们跟着黑衣人学本事。

黑衣人对他们很严格,即便是很刻苦的孩子仍免不了挨上几下足以见血的鞭打。

他们住的很差,一间大屋子里到睡觉的时候满地的人,若是半夜憋醒了跑出去小解再回来时根本找不到自己原来的位置,只能瞄准了在有人翻身的时候赶快挤过去。

他们的衣服是一样的粗布,标准的夏热冬冷,最糟糕的是那粗粗的衣料把孩子们的细皮嫩肉都磨起了血丝。

即便如此,当年一个一到冬天就吸溜着鼻涕的小男孩仍旧很喜欢这里,因为,这里可以吃饱。还因为,在十二岁以后每打败一个男孩还可以从师傅那得到一小块肉。

在这个男孩十八岁时,师傅给了他和另外四个男孩一人一套黑衣服和剑,又招呼他们饱饱的吃了一顿肉。

然后,师傅指着其他男孩午睡的房间说:把屋里的人都杀了。

他们去了,出来的时候衣服已经被自己的和别人的血浸透了粘在身上。而进去时的五个男孩只出来了三个。

他们被带到一间小房子里,被人在胳膊上分别刺了字。七,十一,二十二。

当年吸溜鼻涕的小男孩胳膊上的是:十一。

在皇帝嘴里,十一被叫做“探子”,在公公们嘴里,十一被他们用颤抖的尖锐声音叫做“大侠”,在罗大人嘴里,十一被称呼为“枪版帝威帝”。

其实,十一心里很喜欢罗大人给起的名字,帝威帝,多气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