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个话问的很有水平,仿佛黎央是才艺太多不知道选哪一种似的。
虽然事实确实是这样,但黎央知道外人不可能真这么想,所以也领会到了对方的好意。
黎央正想着要怎么回答他,忽然灵机一动,问他:“文哥,你选什么?”
他刚刚想到,这么突然的情况下,一般人通常就是选个唱歌或乐器。
那么,如果谢简文选乐器,他就问谢简文自己能不能跟他合作唱歌;如果谢简文选了唱歌,他就问自己可不可以给他弹吉他伴奏。如果谢简文非要跳舞之类的,他在一边唱个歌伴个奏也还说得过去。
黎央觉得,作为艺人,会唱歌应该没什么奇怪的,何况他记得原主还是选秀出身。
而吉他也是比较安全的乐器,当代年轻人只要想学,不少人都可以弹上一弹,速成也说得过去,只是水平参差不齐罢了。
他自己唱歌还行,吉他弹得也挺不错,但是就怕原主不会或不擅长。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和谢简文合作了,回头有人问他唱歌能力怎么突然提高,他就可以说多亏谢简文弹的好;如果有人质疑他的吉他水平呢,他就说其实自己刚学会,弹得一般,主要是因为谢简文唱得好。
从之前在休息室的谈话里,黎央察觉出谢简文认为公司要求黎央配合组cp,对此是有些愧疚的——这应该也是书里谢简文一直对原主不错的原因。
加上按照之前的节目里得出的了解,黎央认为谢简文为人虽然不太热情,但不是高高在上的那种冷漠。
而且刚才都特意过来问了,如果向他请求,他应该不会拒绝自己。
心中敲定了计划,黎央脸上不禁露出笑意,就期待地等着谢简文的答案了。
谢简文说:“吉他弹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