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儿子是因为政策允许回来的,这会儿已经重新拿到了海市的户口,只要儿子自己愿意,完全可以再找一个同样在乡下插完队回来的女知青,这样一来,大家的文化水准相当,文化背景也一致,将来才不容易闹矛盾。
不像现在这个女人,儿子对她或许有一时的愧疚,可时间一长呢?
当年在乡下的时候,儿子能忍下她的粗鄙愚笨,可现在他们在海市,这个走在华国经济开放前沿的大都市,两人的身份换了个调,处于主导地位的儿子,真的能够容忍这个可能给他带来嘲笑声,处处与城里姑娘截然不同的乡下媳妇吗?
“我和秀儿摆了一个早餐摊子,刚卖完早点回来。”
简西简单解释了几句,不打算就这件事详谈。
“爸妈你们怎么过来了,本来我是准备选一个日子,带着秀儿和你们的孙女丹丹去家里看你们的。”
简西总不能说,他光顾着和妻女培养感情,把原身的爹妈给忘了吧。
他是个孤儿,养大他的简妈妈虽然被孤儿院里的孩子亲切地称呼为妈妈,可对方的实际年龄早就可以做大家的奶奶了,而那位慈祥和蔼的老太太给人的感觉也如同奶奶一般亲切,因此对于简西来说,父母一直都是一个很陌生的身份。
和绝大多数孤儿一样,简西总希望自己并不是被恶意遗弃,而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意外被迫和父母分开的,或许在他不知道的地方,他的爸爸妈妈也在焦急地寻找他,因此在简西的美化下,父母的形象总是很崇高的。
说实话,简父简母让他有些失望。
理智告诉简西,孩子成年了,父母就没有帮衬子女的义务,可情感告诉简西,那些真正疼爱孩子的父母,不会因为孩子成年了、结婚了、有孩子了就将他们当成独立的个体,在他们心中,孩子永远都是孩子,隔三差五就忍不住问问,“孩子,钱够不够花啊,不够问爸妈要”,“孩子,最近生活好吧,有什么难的,千万别瞒着爸妈”……
可简家父母呢?
当年让原身这个最小的孩子下乡,那一年原身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而最大的简东已经二十一岁了,面对乡下艰苦的环境,他显然比弟弟更容易适应。当然,这一点可以用时代特殊性解释,手心手背都是肉,不论哪一个孩子受苦,父母都舍不得解释。
下乡后呢?
一开始,简父简母确实对这个牺牲的小儿子充满愧疚,三五不时就寄点东西过去,但是父母的愧疚也是有限的,在最疼爱的长子结婚后,简父简母想起这个小儿子的次数越发的少了,在儿子写信告诉他们自己准备和一个乡下姑娘结婚的时候,干脆以不满这桩婚事为由,彻底断绝了对这个小儿子的帮衬。
他们没想过,在那个回城无望的年代里,原身找当地的女孩结婚是一个多么理所当然的决定。
再然后,面对分别十多年,忽然回城的儿子,表面上惊喜,实际上尴尬不知所措,纵容大儿媳妇对小儿子的冷嘲热讽……
这一切的一切,都可以用原身已经成年,已经结婚,已经有自己的小家庭,父母对他再无义务,反倒是他需要赡养父母来解释。
可人心怎么能不计较呢,父母总是为了大哥选择牺牲和委屈自己,接收了这一切记忆的简西,实在没办法对简父简母产生孺慕的情绪。
尤其是在他刚来到原身身体里的那几天,他也能敏锐地感觉到,面对他这个赖在家里的小儿子,不仅大哥大嫂嫌弃,做父母的,心里也是颇为不满的,要不然,当初他提出从家里搬出去时,父母也不会只是假意阻拦了一句,就放任他离开了。
简西会忘记带着蓝秀和简丹回家探望二老,或许只是因为他从未真的将简家二老当成自己的爸爸妈妈吧。
不像蓝秀和简丹,她们让简西感受到自己被需要,被重视,被关怀,他们才是彼此关联的一家人。
“卖早点,你们怎么做这种事啊?”
简栋梁皱了皱眉,卖东西,那不就是个体户吗,他简栋梁的儿子成了小摊贩,传出去多丢脸啊,简西好歹也是念过几年书的,也有初中学历,再不济,也该找个学徒工的工作啊。
“现在回城的知青那么多,能找到的工作就那么几个,我学历比不上人家,也没有其他知青机灵会来事,卖早点挺好的,至少挣的多,能养活一家人。”
时代的特殊性,在这个年代,挣的再多也不如工人这个铁饭碗来的荣耀,可再过几年,随着一些国营企业的效益日渐低落,逐渐发不出工资,个体户的地位反倒提升了。
简西是从后世过来的,自然不觉得自己凭双手挣钱有什么丢人的,所以面对简父的指责,他可以理直气壮的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