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只有一鼓作气逃到几十公里开外,当然,如果他当晚逃跑时,老天爷给他一场雨,冲散他一路留下的所有的味道,会更加完美。
也许老天爷是感受到了楚俞强烈的求生欲。
在两天后的一个夜晚,茵斯兰大草原忽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动物们躲藏在洞穴里不敢出行。忽然一道雷电劈下来,像要将大地一分为二。
楚俞孤零零躲在洞口,瑟瑟发抖看着阴云密布的天。
柏沅清带着狼群出去了,还没回来,也许他们在外面找了避雷电的地方。
楚俞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于是,当天晚上,楚俞跑路了。
*
夜里果然下了一场瓢泼大雨,柏沅清嘴里叼着一只灰毛野兔,和狼群躲在一块大石头下,挤在一团取暖。
野兔是柏沅清打算带回去给楚俞玩的,这段时间楚俞心情不好,不晓得是不是到叛逆期了。
今夜下这么大雨,楚俞独自在家里很可能会害怕。
他的OMega天生胆子小,从土里刨出来一条蚯蚓都会一蹦三尺高,看到一朵花花也能戴在脑袋上臭美一天。
一想到楚俞平日里的傻样,柏沅清心情就有些愉悦。
雨整整下了一夜,直到早上六点才慢慢停了。
雨一停,柏沅清立马率领着自己的狼群返程,而此时,楚俞已经翻山越岭,淌河过溪到了百公里开外的地方。
冒着雷雨赶了一个通宵,楚俞身上的毛毛被淋得湿答答,全身上下没一处干净的地方。
这多亏了柏沅清平时训练他的体能,否则他真不能一口气不歇跑这么远。
阳光穿过树叶缝隙渗进了松林,被雨水欺凌了一夜的树林仿佛还在沉睡,只有一只半大的小狗独自走在泥泞小道里。
楚俞找了个光溜溜的石头坐下,开始给自己舔毛毛,洗脸。
虽然咱是逃命,形象可——
“阿啾。”冷不丁一个喷嚏打出来。
——不能差。
楚俞吸吸鼻子,用爪爪擦了把脸,把身上的毛毛全部舔了一遍,又恢复成一只干净可爱的狗狗,才顾盼四周。
这是那儿啊?
他从石头上一跃而下,踮起爪爪,翘起尾巴蹑手蹑脚地继续走。
“咕咕噜~”
一声怪异的声音响在丛林中。
“……”楚俞叹口气,看看自己瘪进去的肚子。
别叫了,我知道你饿了。
跑了一晚能不饿吗,只是他没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了。
楚俞咂了咂嘴。
真的好饿啊,早知道吃饱再逃命了。
当然了,楚俞得承认,在狼群里混吃等死太安逸了,过得是顿顿有肉吃,天天有汤喝的日子,一点不用为下一顿吃什么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