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林学笔基因的特殊性,裴云风眼神暗了暗。
“根据联邦法律第211条至287条,联邦公民享有身体不受侵害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人生自由权,人格权等。在没有任何法律相关公文的情况下,你们无权带走我的当事人。”元纪杉缓了一口气,继续道,“同时,联邦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享有知情权,又称信息权,或了解权。两位抓人前,就不该给个解释吗?”
见两人并没有说话,元纪杉补上结束语,“如果两位没有,那我们可以走了吗?”
“谁说我们没有。”裴云风抖出自己通过自己的那张强征申请,
元纪杉先是一惊,可在看到上面的内容后,又露出信心满满的笑容,“这只是申请书,带人离开,可是要执行令才行。”
裴云风军部出身,熟悉谋略,可不代表他能背下法律。在这点上,他再聪明也要输给天天和法律打交道的元纪杉。
眼见这人油盐不进,裴云风对程森立道:“你拦着他。”
话音刚落,趁在场的人都还没反应过来时,裴云风就一把扣住林学笔的腰,抢了人,拔腿就跑。
“卧槽!无耻!”元纪杉哪想到这人软的不行,直接来硬的。
可那人速度极快,就在元纪杉被程森立拦截的那片刻,竟然就把林学笔带没了。
元纪杉看看那已经消失在远处的林学笔,又回头看了眼在车上害怕不已的小灰兔,最终放弃了追过去的做法。
他也不是个纠结的人,跑了一个主谋,不还有个同伙。
元纪杉将矛头对准程森立,义正言辞道:“我告诉你,要是我联系不上当事人,你就别想离开我视线范围!”
话再狠,他也没敢要挟程森立。毕竟那特殊部队的证件是真的,反过来被对方指控就不美好了。
被留下来当人质的程森立哪有半点害怕。
他无所谓地挠了挠手臂,不咸不淡地道:“放心,等把人带到安全地方,自然会让你们联系。”
“联系不够。你们必须保证我当事人的安全!”元纪杉再次提出要求。
程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