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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德,连只畜生都欺负我,真当哥不发威是病猫了不成。”

祁佑一个驴打滚,躲过了乌鸦的爪子,反手一拍,直接把那只倒霉的乌鸦给拍死了。

其他乌鸦受惊,“嘎——嘎——”的惊叫着,扑棱着双翅,直向着头顶的天空,箭也似的飞走了。

祁佑气红了眼,抓起地上的乌鸦,趁着这畜生还没死透,一口咬破了它的脖子,大口大口吸着它的血液。

去他妈的迷信,去他妈的凶鸟,去他妈的动物禁忌。

祁佑只知道,如果他不喝,他的小命就要玩完,转头就成为这些飞禽口中的食物。

在生命面前,所有的迷信都是纸老虎。

祁佑咬着乌鸦的脖子,足足过了一刻钟,才念念不舍的松了口。

然后左右看看,确定周围无人,才躬下身用泥巴擦了嘴。

祁佑找了两块石头,用力撞击,立刻就擦出了火花,天干物燥,火星一遇上乌鸦羽毛,没多久就烧起来了。

祁佑淡漠的看着这一切,直到他的鼻尖嗅到了一股烧焦的肉香味,他情不自禁的吞了吞口水。

他徒手把乌鸦的内脏剖了,带着乌鸦肉回了家。

人不吃乌鸦肉,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乌鸦肉酸且涩,二则是因为迷信了。

所以在这寸草不生的临淮郡内,也只有乌鸦过的最滋润了,想想也真是讽刺,如今倒也便宜了祁佑。

从古至今,无人敢吃乌鸦肉,自然没人知道乌鸦肉是个什么滋味。

祁佑拔光了乌鸦毛,扭断了乌鸦头,扔了乌鸦爪,只留下一具鸟身,让人看不出种类。